□本报记者刘希平
□本报通讯员李建辉唐果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周泓波,因涉嫌挪用巨额公款被立案调查后,他逃往全国30余个城镇,平均每两天换一个地方,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贪官流浪记”。2013年11月28日,他在湖南省长沙市一酒店被抓获。2013年12月17日,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逮捕周泓波。
周泓波在潜逃期间经历了什么?衡阳检方办案人员近日向记者独家披露了周泓波69天的惊恐逃亡之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衡阳检方表示,在2014年年初披露周泓波案件,旨在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挪用巨额资金惊恐出逃
2013年3月,祁东县委组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优化经济环境考评,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被考评为倒数第一。祁东县委研究决定,对考评结果负有主要责任的该局局长周泓波予以免职。
同年9月初,审计局对周泓波进行离任审计。经审计发现,国资局下属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混乱,收支严重不平衡,且有巨额资金去向不明。9月21日,当审计人员找周泓波了解有关情况时,发现周泓波已外逃。
祁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获悉上述情况后,立即召集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公安局负责人研判案情,部署侦查和追逃。
据联合调查组初查:周泓波利用其担任祁东县国资局局长、祁东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涉嫌挪用国有资产处置款1100多万元,用于其本人实际控制的两个房地产建筑公司注册验资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