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童案二审聚焦“关键十秒”
辩护人出示新证据 称韩磊仅有1秒钟分辨被摔对象 法庭将择日宣判
韩磊昨日在市高院出庭摄影/谢伟辉
昨日庭审中,检察员与韩磊的辩护人分别提供了一审时未出示的新证据。辩护人通过图示和表格重新分析了事发时监控录像中的“关键10秒”,重申韩磊的行为系过失致人死亡。检察员则认为,监控录像可以清晰看出婴儿车里坐的就是孩子,李女士之所以反复整理推车,就是为了保护孩子。
昨日,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9月25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摔童凶手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李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审宣判之后,韩磊提出上诉。
昨日庭审中,检察员与韩磊的辩护人分别提供了一审时未出示的新证据。辩护人通过图示和表格重新分析了事发时监控录像中的“关键10秒”,重申韩磊的行为系过失致人死亡。本案并未当庭宣判。(记者 孔德婧)
现场
韩磊出庭表情严肃
昨日的庭审时间定在上午9点30分,但是直到开庭前,被害人家属席一直空无一人,而被告人家属席上,只有曾出席一审判决的韩磊的“发小”一人。
9点40分左右,伴着沉重的脚镣声,韩磊、李明被带进法庭。韩磊表情严肃,目光与家属席上的“发小”相遇时,点了一下头。而作为原审被告人一并出庭的李明看上去十分疲倦。
在陈述上诉理由时,韩磊向法庭表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疑点,并不能直接或间接证明自己具有故意杀人的动机。与一审时一样,他一再表示不知道摔的是孩子。“整个事情是纠纷引起的,我没有杀人的动机。”韩磊抬起一直低垂的头,平静地陈述道,“说我当时思维意识清醒,这太武断了。”
在描述案发情形时,韩磊一直强调他只打了李女士一个耳光。“之后我就停手了,觉得打一个女的不对。可她抓着我的衣服,把我拽倒在地,撕扯着我都爬不起来,我也不敢掰她手,怕把事情闹大,也不敢打她。当时特别狼狈,就想摔小车出气,我就说了‘我摔你车去’之类的话。”韩磊强调称,自己倒地后,眼镜上弄的全是土,由于又喝了酒,站起来后眼还是花的,再加上车大灯光线刺眼,他冲向小车后直接抓起里面的东西就摔了,手里没有感觉,不知是孩子。之后,直到接了几个朋友的电话,他才意识到自己摔的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