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的上海医改
■贯彻实施国家九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将具体内容增加为42项。在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新增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新生儿疾病筛查等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1年起按照常住人口标准,各区县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应高于50元。
■逐步形成“1560”就医圈,即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通过公共交通工具60分钟可到达一所三级医院。
■优化全市范围内的三级医院布局,实施“5+3+1”工程,即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和南汇地区各引进一所三级医院,积极支持崇明县、奉贤区、青浦区中心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迁建金山医院。
■到2012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上海市城乡居民,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
■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新农合参合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0%、60%和50%;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0%。
■加强“120”、“119”、“110”应急系统的联动,构建立体式、跨区域、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应急医疗救治系统。
■在居(村)委会推广建立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在企事业单位探索和推广职工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全市培育1万名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志愿组织者,每年组织20万名人群参加健康自我管理活动。
来源:文汇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