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补贴的咋都是老面孔?
为了解开疑团,检察机关决定迅速调取全市船舶拆解信息,资料显示:2004年至2007年,泰州市于船型标准化改造期间共拆解改造了7000余条挂桨船舶,发放的补贴资金达2亿多元。
进一步调查发现,申请拆解的船老大相对集中,如梁金鹏、洪友常等人在申请人名单中经常出现。船老大为什么都是老面孔?这一不正常的现象,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怀疑:这些人会不会是船贩子?是不是采取购买船舶所有权证等手段骗领国家拆解补贴?
为了证实分析判断,2009年3月份,检察机关挑选10个已被拆解船舶的原所有人进行走访调查,其中有5人反映他们没有申请拆解,都是中介人帮助申请的,而他们自己由于船的证件不齐全或图省事,就把船籍簿子等证件以几千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中介人,至于船呐,都是另外处理卖给了别的人。
据此,侦查人员基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这5人拥有的船舶拆解补贴的申请和领取,都没有做到“船证一致”,而是这些中介人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取得的,上面提到的梁金鹏、洪友常等人涉嫌诈骗犯罪。为进一步查清诈骗背后有关监管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第九条之规定,经层请上级检察院批准,兴化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梁金鹏立案侦查。
经审讯,梁金鹏交代:船型标准化期间,梁金鹏敏锐地察觉到船舶拆解工作中的“商机”———申领国家拆解补贴,虽明确规定要原船原簿子,但如何审核确认是否是原船原簿子,则是“事在人为”。为此,梁金鹏利用自身熟悉交易流程的优势,于2005年11月购买一套兴化籍钢质挂桨机船的船舶证书。为了在形式上掩人耳目,梁金鹏还要求船舶证书所有人跟他一起到兴化的一个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梁金鹏成为了船舶证书所有人办理挂桨机船拆解及补贴领取的代理人。如此一来,一套船舶证书就“合法”到手。
“新娘”有了,接下来就是要找“新郎”了。梁金鹏干起了“拉郎配”的勾当,开始奔波在船舶交易市场。工夫不负有心人,两天之后,梁金鹏就在太仓的一个船行买到了一条报废的挂桨机船并将挂桨机船拖到了指定船舶拆解厂。经向泰州市交通部门申请并将这条船舶拆解后,梁金鹏于2005年12月份顺利拿到了近3万元的拆解补贴,扣除购买船舶证书及报废船舶所花的成本后,获利2000多元。此后的两个月内,梁金鹏如法炮制,又购买了两套船舶证书并骗取了拆解补贴6万余元。
首战告捷,检察机关决定迅速扩大战果,进一步深查,先后对洪友常等其他12人以诈骗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