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12时,农业部在广东清远市的北江渔政码头举行珠江流域渔业重新开捕仪式。这标志我国首次在珠江流域实施的为期两个月的珠江流域禁渔期全面结束。
珠江是我国径流量第二大河流和南方水生生物资源的基因库。为养护珠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决定自2011年起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禁渔实施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日。
农业部珠江渔业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壮介绍,在珠江流域首次禁渔期间,流域各级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禁渔管理机制,制订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使渔区社会平安有序。通过两个月的禁渔措施,让不堪重负的江河资源生态环境得初步到休养生息。
据6省区初步统计,为期两个月的禁渔,各地开展检查行动5355次,出动执法人员29148人次,执法车4814辆次,执法船艇5490艘次,市场及餐馆检查782次,查获违规捕捞船178艘次,电炸毒案件88起,查获迷魂阵及其他违规渔具近200起,没收电鱼机204台(套),收缴鱼获物2200多公斤。
禁渔期间,各地还大力开展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据不完全统计,6省区共放流鱼苗2780多万尾,投入资金876万元,为开捕后渔民增产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首次珠江禁渔共涉及流域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和江西6省(区)的38个市、200个县,禁渔渔船28573艘、渔民114874人。禁渔范围涵盖了干流西江,重要支流北盘江、柳江、郁江、桂江、东江、北江、珠三角河网及重要湖泊,禁渔江段长度5365公里,湖库面积1300多平方公里。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