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魏士廪律师:现在市场都是只有一家做总经销代理,有一家总经销代理,实际就控制了销售渠道,对下游的经销商管理有非常大的控制能力。
魏士廪所提到的《品牌管理办法》,是我国于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同一汽车品牌的网络规划一般由一家境内企业制定和实施。境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汽车,须授权境内企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设立企业作为其汽车总经销商,制定和实施网络规划。业内人士认为,正是这个规定让进口车生产商轻易获得了垄断中国市场并任意抬高零配件价格的权力。
陈递红:2005年出台的那个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导致了很多的汽车消费者,不能够享受到国际上的一些汽车消费者平等的消费权益。
作为曾经参加关贸总协定和WTO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前国家外贸部部长助理徐秉金,今年已经74岁高龄了,这些年他一直在关注进口汽车暴利的问题,为此他走访了大量经销商,搜集了国外大型跨国企业在中国强势营销的事实,他痛心地发现,问题不单单在销售环节存在隐性垄断,零部件供应和售后维修、保养方面同样如此,而这些问题的总根源就在于国外的制造厂商通过他们在中国设立的总代理公司,控制了几乎所有的核心环节。
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会长徐秉金:这个品牌管理办法,最惨的问题就是我们失去了市场的控制权和话语权。
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进口车生产商通过设立一家品牌总代理商,然后再与各个城市的汽车销售商合作,由于代理商只有一家,别无分店,各个销售商在代理商面前就显得很弱势,在这个没有任何自主话语权的进口车市场,最终导致中国消费者每年都要花出大量的冤枉钱。然而更让徐秉金痛心的是在一次进口汽车流通领域的座谈会上,国外厂商并不承认自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强势营销,而是拿着《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当令箭,认为一切都理所应当。
徐秉金:他说《办法》你们定的,我们当然执行了。你说他能不偷着乐吗,你拱手让给人家的,而且让了这么多年了。
畸高的价格让中国成为了跨国公司的“聚宝盆”,甚至“救命稻草”。以路虎揽胜为例,这家5年前濒临破产、被印度塔塔以23亿美元收购的英国豪华车品牌,却在中国市场实现惊天大逆转。
彭博社新闻主播:塔塔集团绝对是今天市场最大的赢家,利润增长随早被业内人士看好,但增长幅度还是让人吃了一惊,比预计的高出许多,而这都得益于他们的捷豹路虎业务,而绝不是他们国内市场的贡献,他们国内市场的利润甚至还下滑了29%。他们任务中国市场仍是捷豹路虎公司前行的福地。
2012年,捷豹路虎的利润高达15亿英镑,相当于24.2亿美元,超过了2008年被收购的总价。
捷豹路虎首席执行官施伟德:中国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块很有吸引力的市场领地。
国外车企在中国市场享有绝对控制和垄断权,却让中国消费者在维修上多付了不少冤枉钱。而在其它一些国家,情况则大相径庭。2002年10月欧盟在汽车销售领域的《新版汽车行业限制竞争免责法规》出台,该法规于2003年10月正式实施。其中,最让消费者受益的就是重新定义了“原厂配件”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