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 吕诺)“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金额到底几何,究竟用于何处?多名律师近日向卫生计生、财政、审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却未能算清这笔“糊涂账”。
这说不清、道不明中,是否隐藏着“秘密”?有人怀疑这笔巨款被截留挪用、中饱私囊,有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已经成为地方部门创收手段、明码标价的“超生许可证”,有人投诉征收过程中存在不开票据、私自议价的行为……
社会抚养费为何如此“神秘”?新华社记者在多地展开了调查。
追问
今年7月,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致信31个省份的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吴有水只收到了17个省份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共计165亿元。其他14个省份或不予回复,或直言不能公开。至于支出情况,竟没有一个省份愿意公开。
就19家省级计生部门、12家省级财政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吴有水已致函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提起行政复议。
9月1日,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11周年之际,14位女律师加入追问社会抚养费来龙去脉的行列。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溢智告诉记者,那14个未回复或不公开的省份肯定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因此她们14名律师联名致信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说,这笔钱需要监管。我认为律师们申请公开支出情况是合理的,这里面没有需要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