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手机送回商家维修期间,消费者将商家提供的备用机弄坏了,需要承担责任么?近日,家住闽清县的黄女士遇上此事,最终买下备用机。
黄女士近期购买了尼采手机,使用一段时间后,手机出现故障送回店方保修,由于维修时间较长,店方给她提供了一部备用机。近日,黄女士返回该店取机,店方以备用机被她损坏为由要求她购买这台备用机,否则拒绝归还手机,黄女士觉得不合理,遂向工商部门求助。
闽清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了解情况,黄女士解释备用机前天开始就无法充电了,但是不是自己损坏的。商家则称,当初黄女士要求商家一定要给她提供一部能上网的备用机,因而给她提供的是新手机,同时提醒她要注意使用,不能损坏。现在备用机的充电口弄坏了,很明显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最终,黄女士承认备用机是家中小孩损坏的,最终,黄女士以出厂价购买了备用机。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借用备用机时要与商家签正规的借用协议,认真检查所借手机,书面标注机器的外观瑕疵、功能效果等问题,尽量借用功能简单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