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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同门”抄袭折射导师制“异化”
2016-02-26 08:38:24
 

  近日,东北师范大学两名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导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因学位论文高度相似而成为网上热点。对此,东北师范大学回应称,这件事发生在2005年,学校调查之后认定事情属实,并于2007年12月29日发布正式文件,对涉事学生予以撤销学位的处分决定,对指导教师给予停止两年招生的处分。事情已经结案,不明白媒体为何又拿出来炒作。

  这件陈年旧事,学校与其责怪媒体“又拿出来炒作”,还不如认真反思对这件事情的处理,以及学校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存在的问题。从目前报道的信息看,学校在撤销这名学生硕士学位之后,没有要求学术数据库撤掉已经上传的论文,这是失责,而且,当年对导师的处理也只是停止招生两年,这怎么会引起导师对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视?

  这样的抄袭,简直令人无语!“同门”师兄弟之间的学位论文抄袭居然可以发生,而且顺利通过答辩、授予学位,还得到导师的签字认可,上传到学术数据库,只能说明“导师不导”的情况是多么严重。这名导师或许根本就没有看这两名“弟子”的论文,或者看了但对其间的抄袭不以为意,只为让学生早一点毕业了事。据报道,该名导师在学生涉抄袭论文发表的2006年,至少指导了12名硕士毕业生和1名博士毕业生。对此,在追究导师不负责任的同时,也该问一问学校,这样的带教合理吗?老师能有那么多精力指导学生吗?这也是我国高校研究生培养存在的通病,有的高校研究生扩招速度过快,导致一名导师同时指导的学生过多,根本就管不过来。

  还有人质疑学位论文要经过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为何答辩专家也没有查出其抄袭,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就是走过场,只要导师同意提交答辩,那答辩委员会装模作样问几个问题,就通过答辩;二是两个学生的答辩,请的是不同的答辩委员,如果两名学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一样,也没有发现抄袭,那表明,这不仅仅是一个导师的问题,而是一个整体性问题。究竟属于哪种情况,校方也应该调查,而不仅仅是处理一名导师了事。

  多少要感谢学位论文数据库,最近几起被曝光的硕士学位论文抄袭,都是网友通过学位论文数据库发现的。这其实告诉所有学术研究者,学术不端行为,可以蒙骗他人一时,但终究会被发现,成为一生的污点。也正是基于此,所有研究生的导师,必须对自己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负责,要重视对自己学生的指导、培养,要训练、培养他们有良好的学术规范意识。

  其实,导师制的要义,就是通过导师和学生的共同学术研究,培养学术规范、传承学术精神、激发学术热情。但我国的导师制,却在功利的办学环境中有所异化,有的导师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充当“老板”,还有的则由于自身事务繁多,对学生不闻不理“放散羊”,导师不但没有把良好的学术规范、学术精神传承给学生,还起到反作用,这既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也败坏导师的教育与学术声誉。为此,我国高校必须在建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过程中,完善导师制。(熊丙奇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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