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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高校独立董事 促高校反腐与改革提速
2015-12-23 08:21:00
 原标题:独董闪辞促高校反腐与改革提速

  教育部清理高校独立董事,意味着高校反腐向纵深发展。高校独董趋于“花瓶化”和“利益化”,主要源于企业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学也没有真正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聘请拥有高校学术背景的独立董事,成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时髦之选。据近两年公开信息统计,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名单中,每3个就约有1个为高校教师,比例远高于官员独董。高校师资队伍普遍良好的公众形象,是其变身董事会座上宾的主要原因。最近,高校教师独董遭到教育部当头棒喝,从11月27日至今,已有270多名来自高校的独董辞职。

  今年12月1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被教育部通报处分,两人在任职上市公司独董期间违规兼职所得也被悉数追缴,这是教育部严厉清理高校独立董事的重要信号。企业聘任高校教师担任独立董事,从“双赢”变为利益输送通道,值得高度反思,我国在清理高校独立董事的同时,必须推进高校深层次改革。

  本来,高校教师尤其是知名教授担任企业独立董事,可让企业管理获得独立的第三方智慧,也促进高校教师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但是近年来,高校独立董事频遭质疑。对于高校教师担任独立董事,批评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高校独董只是企业的“花瓶”,根本不发挥“独立”参与企业董事会管理、决策的作用,他们拿着企业支付的薪酬,满足于做摆设,甚至为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做吹鼓手;二是企业聘任担任独立董事的高校教师,十之八九在高校中有行政职务,包括副校长、院长、系主任,这就让人怀疑,独立董事背后有无利益交易。

  此次教育部清理高校独立董事,意味着高校反腐向纵深发展。高校独董趋于“花瓶化”和“利益化”,主要源于企业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学也没有真正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对企业而言,如果有现代企业制度,聘任外部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就必须有严密的程序,且对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进行考核,而不会让独立董事闲置。对大学而言,如果建有现代大学制度,行政领导只有行政权,无法用行政权干涉学校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而且,行政权使用也受监督,不是领导一个人说了算,那么,谁还会希望通过搞好和领导的关系,谋求领导的特殊关照呢?

  由于高校内行政权力通吃,近年来的高校反腐虽然呈高压态势,但在招生、基建、财务、决策领域的腐败还远未根治。另外,腐败也变得更为隐蔽,比如不是直接给领导送钱送礼,而是请领导担任某公司顾问,或者请领导去做报告(邀请领导的往往还不是请托者自己的企业、机构,而是其朋友的企业、机构),表面上一切合法合理,似乎是高校教师专业价值的正常体现,可却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中实现了利益输送。

  如果不完善高校治理结构,反腐只能治标而难以治本,有的“一刀切”的反腐规定,还可能伤及高校教师为社会和企业提供的正常服务。2010年颁行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过去几年间,教育部也在推动高校制订大学章程,但两大关键改革在高校一直难以推进。一是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让学校淡化行政色彩,回归为单纯的教育与学术机构。既然高校现在有行政级别,校长、副校长、院长等都应按有级别的官员进行管理,而高校的性质、功能与政府机构有本质不同,高校实行行政化管理弊端已愈加明显。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都提出取消高校行政级别,但迄今为止没有一所高校取消行政级别。

  二是在高校内推进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分离,让行政归行政,教育归教育。大学校长应实行公选以及职业化,担任校长后就按照利益回避原则不得再做学术研究,这样才能对校内规范管理形成正确导向,避免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被用于利益交易,被大学行政领导支配、占用。教育部门和各大学对这项改革提了多年,但观察目前高校的权力运行,并没有实质性改革。

  270多名高校独董闪辞,凸显了高校反腐形势的严峻性和深化改革的紧迫性。高校反腐必须破除既得利益的阻力,启动关键改革,需要充分发挥师生的力量,让师生参与到改革中来,制订改革方案,推动高校去行政化。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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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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