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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特级”评选该“变脸”
2015-11-19 09:11:00
 

  原标题:校长“特级”评选该“变脸”

  ■陈松信

  日前,中国教育报“校长周刊”刊文《校长的“特级”称号要货真价实》,提出校长参评特级教师要有三种意识——“一线意识”“学术意识”和“‘优后’意识”。笔者认为,校长与一线教师一起参评特级教师,原本就该遵守“游戏”规则。当校长与一线教师条件差不多时,就不应是“优先”而要“优后”了,这也无可厚非。但笔者也在思考,虽然校长的身份首先是教师,但他(她)主要身份还是校长,因为岗位的特殊性,校长与一线教师混在一起参评是否公平合理?校长的“特级”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的评选办法?

  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要求,校级正职领导应当担任专任教师1/3以上的教学工作量。对于语、数、英学科来说,只要任教一个班,实际教学工作量就达到了专任教师的2/3。校长“忙”字当头,需要参加各种培训、处理各种文件、参加或组织各种会议、应对每天的日常事务,等等。在那些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倘若要求校长兼课,校长很难两头兼顾。就拿校长参加培训这一条来说,据笔者所知,不少校长在一年时间里隔三岔五要经常外出培训。校长兼课了,但隔三岔五要外出培训,且不说是否会引起家长质疑,也很难确保“教学效果要相当不错”。并且,经常被选派外出参加“骨干校长”“名校长”“影子校长”培训的,往往是那些有资格参评“特级”的校长。所以在特级教师评选上,用同一尺度去衡量校长和一线教师显然不够科学合理。

  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的《校长专业标准》。校长专业标准是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也是制订任职资格标准、培训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标准等的重要依据。《标准》提出:“校长是履行学校领导和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这也为中小学校长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明确了方向。

  因此,为了让校长集中精力办学,使得校长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考虑“学校、教师、学生怎么发展”、“教学、管理、文化建设怎么做”等问题,在对校长的“特级”评选上也应当变一变脸。

  一方面,在“特级教师”评选上,不妨将校长与教师分开来进行评选。上级有关部门在分配特级教师评选名额时,应当将校长和一线教师严格区分开来,彼此不占用对方名额。或者说,一线教师参加“特级教师”评选,校长则参加“特级校长”评选。这样无论对校长还是对教师都彰显公平,并且还可以避免校长与一线教师因为评选“特级”而可能引发的矛盾。

  另一方面,不妨将校长的“兼课”改为“听课”。不可否认,校长的身份首先是教师,校长不能没有“一线意识”。但因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等多方面原因,一些校长无暇兼课,即使被“赶鸭子上架”,也要经常安排其他教师代课,这对学校和学生来说,也不是一件利好的事情。把“兼课”改为“听课”,要求校长务必深入课堂,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这与校长要有“一线意识”并不矛盾。话说回来,对于能够兼课的校长在参评“特级”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享受“优先”,这对于没有兼课的校长来说也不会有任何异议。

  (作者系福建省泉州南少林国际学校副校长)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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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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