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30日电(记者王海鹰)向初三年级学生征收教辅资料费,买完书后剩下的钱却被用来给老师发补助。日前,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纪委查处了这样一起违规发放补助的违纪问题。
2014年11月,滨州市商店镇小桑学校校长杨建军提议,预收学校初三年级学生每人300元教辅资料费,共计45000元,其中,17760元交新华书店用于购买教辅资料;交商店镇中心学校4800元用于购买作业本和图书报刊;9800元用于初三学生毕业证相册、车费等费用,剩余12640元由小桑学校专人保管。2015年6月,杨建军利用此项资金为小桑学校教职工发放补助8900元,余款3740元。
当月,小桑学校初三毕业生在县城参加中考,预收学生饮食与住行费用共计13734元,支出学生及教师餐费、车费等日常用品费用、办理学籍费后,剩余240元一并加入教辅资料余款。
阳信县纪委收到举报后,立即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认定杨建军存在超标准收费用于发放补助等问题。阳信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杨建军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2015年7月,杨建军通知教师退回所发补助。学校将教辅资料费12640元、考试费240元,共计12880元退还学生。鉴于调查期间杨建军态度端正,积极配合,且于调查前对多收取的违纪资金进行了退赔和纠正,依据有关规定,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给予杨建军记过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