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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校园足球再出"大招"
2015-08-10 07:46:19
 

  建立县级至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意见》明确规定,从小学3年级以上到初、高中学校,要组织班级、年级联赛,开展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

  《意见》提出,将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高校、高中、初中、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实行赛事分级管理,建立县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制度。小学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地市级,初中阶段联赛范围原则上不超出省(区、市)级,高校足球竞赛成绩要纳入高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注重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的有机衔接。

  “他们在赛事中学到什么,中国的未来就是什么。”王登峰表示,必须维护公正严明的赛风赛纪。完善竞赛监督制度,使足球成为青少年体验、适应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

  组织全国性校园足球夏(冬)令营

  《意见》还提出,将组织全国性校园足球夏(冬)令营,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练集中培训各地选送的优秀学生足球运动员,建立教育、体育和社会互相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国家足球后备人才梯队、有关足球职业俱乐部和选派到国外著名足球俱乐部的通道。研究制定学生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

  王登峰透露:“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计划将于8月14日至30日在秦皇岛举行。此次夏令营是在十期夏令营(分营)的基础上,由三个年龄段共26个最佳阵容参加的校园足球改革后最高水平的一项活动。”据悉,活动期间,还将开设体育文化课程(五禽操、书法、诵读、剪纸、皮影)、名家讲座、才艺展示等活动。夏令营选拔工作专家组由施拉普纳、金志扬、朱广沪、高洪波、臧连明等组成。(记者 王东 靳晓燕)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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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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