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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取消高中段公办择校

2015-04-30 09:02:0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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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南昌规定,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以上的校长、教师应交流轮岗,其中,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今年,南昌将全面取消高中阶段的公办择校,实施优质民校义务教育资源补充计划,鼓励高校创办附属学校。
 

  原标题:南昌取消高中段公办择校

  南昌取消高中段公办择校

  新增6万个义务教育优质学位

  本报南昌4月29日讯(记者 徐光明)记者今天从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获悉,为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化解“择校热”难题,南昌市教育局制定了《推进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2015年至2016年,南昌将投入建设资金17.6亿元,新改扩建35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增优质学位6万个。南昌规定,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以上的校长、教师应交流轮岗,其中,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按计划,每年交流轮岗人数要达到应交流轮岗对象的10%左右,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各地评选的名师要达到应交流骨干教师的20%左右。

  今年,南昌将全面取消高中阶段的公办择校,实施优质民校义务教育资源补充计划,鼓励高校创办附属学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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