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体育中考岂能如此“放水”?
体育中考岂能如此“放水”?
把体育中考的标准定得太低,不仅对那些通过锻炼能取得较优秀成绩的学生不公,更丧失了体育考核的意义。
■于珍
据媒体报道,在部分地区,体育中考正被异化为某种意义上的送分考试。去年,教育部颁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体育中考方案本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但等于或高于“国家标准”的地区是少数,低于“国家标准”的地区占了多数,甚至有部分地区的“标准”与“国家标准”相去甚远。(《中国青年报》4月27日)
这种“相去甚远”表述背后,到底远到什么程度?据媒体报道,比如在将引体向上列为中考体育考试科目的南京,该项目的满分标准是5个;而根据“国家标准”,初三男生完成引体向上5个得50分,属于不及格。
从国家标准来衡量是不及格的成绩,到了南京就是满分,这种巨大的反差让我们哭笑不得,让人怀疑该地区的孩子“胖子”太多,体育太虚弱了。当然,孩子是高兴了,学校也高兴了。通过标准的“放水”,大家皆大欢喜。孩子和学校似乎可以拿出更多的时间来学习“文化知识”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从国家层面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标准,较为系统科学,有很强的指导性。也就是说,这不会是一个超出学生体质实际太多的“高标准”,而是一个基本标准甚至是底线标准。
因而,尽管中考体育的考试方案和评分标准都由各地方自主确定,但在“国家标准”出台之后,地方的评分标准应尽量向“国家标准”靠拢。
地方主动降低中考体育评分标准折射出“国家标准”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有效认同。当然,我们理解地方降低标准的现实困境,他们似乎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确实不甚理想,降低标准是对学生体质现状的无奈妥协。6次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调查显示:20年来,我国青少年的体质在不断滑坡。学生肥胖率迅速增加,四分之一的城市男生是“胖墩”。但这绝对不是在中考体育标准上大幅度“放水”的理由,相反,应该因此而强化“国家标准”的导向价值。在倡导全民健身的当下,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尤应得到重视和加强,放宽中考体育的评分标准,甚至使之沦为送分考试,这无异于南辕北辙。
其实,大多数人都心知肚明,体育标准降低之后,更多的学生很容易就能拿到满分,实际上变相削弱了体育在升学考试中的权重。作为中考科目,体育本应和其他科目一样,通过考试来反映学生的差距,让运动水平较高、身体素质优秀的学生拿到更高的分数,从而鼓励和督促学生加强运动、增强体质。把体育中考的标准定得太低,不仅对那些通过锻炼能取得较优秀成绩的学生不公,更丧失了体育考核的意义。此外,若体育中考都不能认真执行“国家标准”,那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还怎么达成?
因而,这是应试教育对体育的变相“侵占”。这种“侵占”通过标准的“放水”巧妙地完成了对体育课时、训练难度和强度中存在问题的遮盖,在体育成绩貌似辉煌的成果下,掩护了所谓文化课程的应试突围。从这个意义上说,降低标准意图可谓“一箭双雕”。
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对提高青少年体质无疑是有害的。在当前我国体育环境以及学生体质堪忧的情况下,体育中考一定要真正起到督促学生加强运动、增强体质的作用,才能走得更远。所以,要逐步提高各地区体育中考的评分标准,使之与“国家标准”接轨。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进一步均衡体育与教育的关系,把体育教学放到与语数外等其他文化课同等的地位上来,真正让体育回归教育。
当然,我们还应认识到,体育锻炼的意识和习惯需要从小培养,青少年体质下降是社会综合因素导致,需要包括家庭、学校和社区在内的全社会力量来统筹设计,不能全由学校体育来买单。如此,才能让学生养成课外体育锻炼乃至终身体育的习惯,从而增强体质,全面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