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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

2015-04-09 09:08:0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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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青岛市把校园突发事件分为八类,包括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视事件等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哪些领导及部门须赶赴现场,青岛市都作了规定。
 

  原标题:青岛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

  青岛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

  半小时内口头报告基本情况

  本报讯(记者 孙军)青岛市教育局日前出台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发生重大事故领导须立即赶赴现场。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青岛市把校园突发事件分为八类,包括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

  青岛市规定,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要做好5方面工作,包括事件报告、报告内容、处置程序、处置要求和处置责任。事发单位要按照隶属关系,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发30分钟内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市教育局接到通知后,要按照事件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处置情况跟踪报告。此外,视事件等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哪些领导及部门须赶赴现场,青岛市都作了规定。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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