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重庆市召开2015年招生考试工作会。会议决定,将考生原降低10分投档录取改为加10分的重大政策调整,这将为促进民族教育与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突破渝东南民族教育发展瓶颈,为地区发展蓄聚人才发挥积极作用,深受各民族群众的拥护。
一是聚居地(自治县、民族乡)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是普通高校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政策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民厅〔2003〕2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是民族班及中央部委属院校预科班只能招收聚居地的考生;市属院校预科班优先招收聚居地考生,在未完成计划时可适当招收散居在汉族地区的考生。
四是预科班招收聚居地的考生本科可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80分,专科可降60分。市属院校招收散居在汉族地区的考生可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60分。民族班可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40分。按考生实际考试成绩投档。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