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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荒”余音未了银行理财如何“回归本源”

2013-07-08 08:23:17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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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  然而,在市面销售的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投资标的多种多样,但绝不会出现“以本行全年盈利作为收益来源”或类似表述。据媒体报道,6月14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一期)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日系统正式启用。
 

  银行理财如何厘清自身定位、走出“角色错位”的窘境?如何规范、理性发展,避免各种纠纷与负面因素干扰?如何摆脱资产负债业务附属工具的地位,并真正回归“代客理财”的本源,走上真正的资产管理之路?这些问题无疑值得我国银行业细心揣摩、认真反思。

  走资产管理之路

  随着银行“中考”的结束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走低,一度“疯狂”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近期出现回落,从6月中旬的7%下降到7月初的5%左右。短短两周之内,预期收益率经历这样的“过山车”行情,使理财产品沦为调节银行资金头寸、监管套利工具的“角色扭曲”问题受到空前关注。银行理财如何摆脱资产负债业务附属工具的地位,走上真正的资产管理之路,是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思考的问题。

  理财产品背负“吸储”罪名

  银行理财业务的实质,是商业银行受客户之托、代为管理客户资产、以实现其财富保值增值的金融服务方式。开展理财业务可以增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促进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变。但在国内,理财业务的地位却是相当扭曲的,名为中间业务,实为资产负债业务的附属工具。

  商业银行热衷于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就是一个例证。“短期理财产品本是为了向有短期资金头寸的个人和机构提供保值增值的理财渠道,同时增强银行在理财产品发行期限和流动性安排方面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而商业银行却靠该类产品来争抢资金,提高存款以压低存贷比,理财变为变相揽储。”普益财富研究员吴泞江表示。

  为此,2011年9月银监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在月末、季末变相调节存贷比等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特别强调对期限在一个月内的理财产品的监管。此后,1个月以下期理财产品发行受限,商业银行随即改发1至3个月的产品或滚动发行产品,利用理财“冲存款”的意图显而易见。

  在6月中旬中国银行业经历的“”中,理财产品再一次扮演了“救火队员”的角色,多家银行通过发行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吸引资金,缓解流动性紧张局面。普益财富的统计数据显示,6月1日至6月24日,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扣除结构性产品预期后,预期收益率大于等于5%的产品共267款,5月份全月预期收益率大于等于5%的产品共有198款,增幅为34.85%。记者注意到,不少银行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飙升至7%以上。

  身份“怪相”的由来

  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商业银行之所以要开展理财业务,其最根本的目的是实现从“借给别人钱来赚钱”到“替别人管理钱来赚钱”的业务过渡和转型,是实现低资本消耗、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利率市场化的大环境下,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的一定资产管理能力强的银行,而不是资本实力雄厚的银行。

  为何到了国内,一切都变了味?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戴娟告诉记者,国内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业务和理财产品这一“舶来品”的态度总是处于变化和摇摆之中。从最初的“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试水”;到2006年至2007年的“间接参与权益类市场”;再到2008年后的“解决各种表内问题———如调整规模结构、减少资本消耗、拉动负债业务、应对同业竞争”;现在又在逐渐回归“代客理财”的本质。国内商业银行总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内外部原因,不断调整着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和策略。这样的变化摇摆也为整个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宣传媒体抑或是投资人,似乎总认为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业务的动机不纯,甚至从来没有把理财产品作为一个“好孩子”来看待,批评、指责乃至投诉时有发生。

  更为关键的是,当前银行理财产品还面临着“身份”缺失———这一事关理财业务未来发展的法律风险。时至今日,在理财产品是什么、理财产品的法理关系如何界定等原则性问题上仍有巨大的争议。虽然银监会也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以指导和规范,但与保险、基金、信托等产品相比,理财产品的“身份”明显缺少一部国家级别的法典予以明确。

  “正是因为‘身份’的不明确,造成投资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虽一再测评风险承受能力、签署风险提示说明并承诺风险自担,但只要遇到亏损,就会与银行纠缠不休并要求各种赔偿或补偿,甚至引发群体事件。而国内商业银行也因顾忌商誉风险而将错就错,明知投资人有将银行理财产品视为储蓄替代品的倾向,但仍在变相透支银行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快速发展理财业务来解决自身问题,严重扭曲了理财业务的本质。”戴娟表示。

  应高举资产管理大旗

  业内专家表示,要摆脱资产负债附属工具的地位,银行理财业务必须向真正的资产管理迈进。资产管理业务的实质是为投资人获取绝对收益,而强大的投资研究能力正是获得绝对收益的有力保障。因此,商业银行的投研能力亟须进一步提高。

  “以商业银行发行的主流产品为例,其中绝大多数投资于固定收益市场的产品均采用持有到期策略,通过持有债券到期来规避市场风险,又因为目前尚无信用产品实质违约而不考虑信用风险,最后再通过不断发行新产品‘接龙’来化解流动性风险。如果需要提高产品收益率水平就加入各式各样的信托、信托受益权、信托回购、委托债权等,并继续采用持有到期和‘接龙’的策略。这样的投资与其说是投研能力强不如说是垄断地位强。”戴娟认为。

  戴娟进一步表示,提升投研能力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对于信用类产品的研究能力、对于固定收益类产品进行对冲的能力和对于权益类市场的参与能力。“商业银行的强项在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放弃权益类市场。权益类市场一旦反转,无论是在投资业务还是基于投资目的的融资业务上,均存在着巨大的‘商机’。商业银行既可以投资结构化产品中的优先级、在严控风险敞口的前提下适度享受证券市场带来的高额收益,又能够通过与券商、基金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或约定资产回购业务来实现‘不做淘金人,但可以卖铁锹给淘金人’的目的。”她告诉记者。

  当然,理财业务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除商业银行外,监管部门应不断完善监管法规,以指导银行开展业务;投资者也应不断提高识别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正确树立“风险与收益成正比”和“理财产品不是储蓄替代品”的投资理念。唯有如此,中国的理财市场才能健康发展,投资者和商业银行才能实现双赢。

  迈向“阳光化”

  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成为银行应对“中考”的神器。通过大量发行理财产品并在6月下旬提高产品收益率吸收投资者资金,帮助银行达到存贷比等考核要求,已是各商业银行惯用手法。然而,与往年不同的是,由于央行态度扭转,使6月末银行资金市场流动性异常紧张,银行理财收益率也随之水涨船高,甚至还出现了期限与收益倒挂的现象,今年的银行理财市场显得尤为疯狂。

  随着“中考”落幕,银行流动性风波逐渐平息,银行理财市场的疯狂价格战也接近尾声。自7月1日起,新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回落态势十分明显,6%以上收益率产品几乎绝迹。自此,一场揽储大战告一段落,同时,银行也平稳通过了一场兑付考验。

  业内专家表示,虽然目前银行发生系统性理财产品兑付风险的可能性极小,然而近期连连爆发的“黑天鹅”事件也在敲响警钟。随着监管日趋完善,银行理财市场正在向“阳光化”发展。

  6月市场表现异常兑付考验平稳通过

  据普益财富统计,6月份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达到4.7174%,环比5月份的4.2845%大幅上升43个基点,产品收益率不仅上升突然,且升幅较大。同时,从周度数据来看,6月下旬6%以上产品大量涌现,带动平均收益率跳涨更为明显,22日至28日收益率较上周4.6852%水平一跃而上至5.2153%。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产品平均收益率的上浮幅度更是达到100个基点左右,5.50%左右的周平均收益创下了自2012年以来的最高值。

  如此疯狂的收益率难免引发质疑:6月末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部分期限集中在3个月以下,因此,在8、9月份较为集中的到期兑付时段,银行能否经受住考验?

  “自5月份债券市场受到清理之后,商业银行自有账户和理财账户之间的债券买卖被叫停,以往银行依靠两个账户之间的债券资产买卖来实现资金衔接的做法受到限制。此后,将短期理财资金投资于长期债券的做法非常困难。此次发行的产品很少投资于期限较长的债券,基本上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而资金利率的高企使产品投资回报较高,因此兑付方面出现问题的可能性非常小。”普益财富研究员曾韵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表示。

  除此之外,此前惠誉也曾发布报告称,6月底前,中国商业银行将有1.5万亿元理财产品到期,从目前来看,银行已经平稳地度过了这一兑付时期。业内专家分析表示,从总体概率上来说,目前银行发生系统性理财产品兑付风险的可能性极小。“商业银行出于风险考虑,一般情况下是会提前备好资金用于理财产品的到期兑付;并且,理财产品到期后,有许多理财投资者并没有马上撤出资金,也给了银行缓冲的空间。”

  7月初收益率回落仍略高于往常水平

  相比6月末节节攀升的收益水平,进入7月份以来,市场流动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银行间市场主要期限的拆借利率明显回落,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也随之呈现明显回落趋势。

  “一到7月份,银行理财市场就‘变了脸’,目前再想买到6%以上的高收益银行理财产品看来是比较难了。”正如一位理财投资者所言,7月1日似乎成为了银行理财收益的分水岭。自7月1日起,银行理财市场新发行的产品中已经难寻收益率6%以上的踪影,有少量在售产品也是在6月末发行,目前基本募集已满。

  据记者统计,7月1日之后新发行的理财产品中,国有大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回落尤为明显,目前收益率大多已回归4%至5%水平;相比而言,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大部分还位于5%~6%区间,其中收益率最高的一款产品为5.9%,期限36天,相比此前动辄6%、7%的高收益水平同样逊色不少。

  虽然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已经开始回落,但近期仍然略高于往常水平。

  “近日央行多次对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表态,预示着三季度市场资金面的情况不容乐观,另外7月5日是商业银行上缴存款准备金的日子,在这些因素下,货币市场利率要回到一季度宽松状态下的水平,可能性不大。因此,反映在银行理财市场上,7月份产品收益率较4、5月份依然会保持优势。”曾韵佼表示。

  强制电子登记银行理财日趋阳光化

  在理财产品收益大热的同时,银行理财市场也时有爆出一些不规范运作等问题。游离于表外的理财产品风险正越来越受到监管层的重视。继“8号文”之后,据媒体报道,银监会已于近日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一期)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用了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今后所有理财产品只有在该系统登记后才可以发售。同时,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刘宏宇也曾公开表示,银监会要求银行业在7月31日之前要完成2011年和2012年两年已经成功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息的补录工作。

  可以肯定的是,该电子登记系统的上线是继“8号文”之后监管的再次升级。“8号文”要求,商业银行对单只理财产品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建立起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机制,为投资者清晰分辨风险确立信息保障。业内专家分析,此次电子登记系统的上线,正是此前“8号文”监管思路的延续与具体实施,这有利于提高银行理财业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推动银行业机构理财业务向规范的资产管理业务转型。

  “此次监管要求产品登记信息包括申报、发行、存续和终止登记,涵盖了产品发行、投资运作管理、信息披露的全部流程,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大大完善、透明;同时,电子登记系统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投资端的信息披露,此后银监会能够清楚了解理财产品的真实投向以及投资于各类资产的详细比例、交易结构等,有利于从整体监管的层面控制理财市场风险;此外,电子化登记也进一步把银行理财产品与影子银行区分开来,有利于银行理财业务阳光化,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曾韵佼说。

  正规、专业是必然选择

  “”下的银行理财再次成为了舆论焦点。每到季末、年末,银行理财短期产品收益推高已经成为不少民间“理财达人”在分享理财经验时的重要“秘诀”。近日,记者在网上看到的一篇经验分享中,作者已经将一般投资者会涉及的短期银行理财、余额宝、货币基金甚至包括国债逆回购等投资渠道分门别类,按照收益、流动性、操作便捷性作了非常专业的对比。

  让记者震动的是,这篇名为“咱老百姓的理财———个人理财基本途径分析”的经验分享,将银行理财的“流动性弱点”表露无疑:“一般来说,收益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的时候会比较抢手,个人认为在操作上还是比较麻烦。而且银行的理财产品往往不能连接起来,会形成一段资金空白期,需要自己用其他的工具来进行弥补。”

  目前,业内普遍存在我国投资者缺乏理财意识的观点。然而,事实证明,很多投资者的理财观念、意识都已经非常专业。银行理财产品“往往不能连接”,是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评价。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了解这个行业的人士都心知肚明。随着更多“理财达人”的涌现,银行理财也必须向正规化、专业化、高效化转变。

  每到季末年末银行理财“变向拉存款”,在行业内早已经不是秘密。知名学者、众多媒体发表的关于银行理财偏离本源的观点、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端。在“”后,此前被人认为是“偏离”了本源的理财,现在真的带来了风险。从银行经营层面看,对于存款资源一再受到挤占的银行来说,在存贷比监管的政策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银行似乎“别无选择”。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微博)认为,在许多国家,存贷比只是一个附带的观测指标,还有个别国家将存贷比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调节银行放贷规模。而在中国,存贷比则成为一个硬性的监管指标,导致了商业银行许多不理性的行为。

  但是,银行理财的本质“代客理财”难道在中国可以改变?对此,“”已经提了个醒。

  从结果看,“”引发了对银行表外业务的极大关注。事实上,时点考核、“资金池”、操作风险等共同作用下的银行理财也受到了“拖累”。

  “银行也缺钱了,这回我相信以前听说的银行理财也能亏损的事了。”记者在某银行网点听到投资者这样说。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绝大部分依然相信银行理财是安全的。收益与风险并存这一观点似乎还不够深入人心,但让人深思的是,即使真有“较真”的投资者,希望明晰理财产品的风险点,他面临的也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前,很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短期高收益理财的“高收益”来自何方?某银行人士透露:“‘8号文’之后,高收益理财的投资标的本就已经缩减,并且,高收益理财期限本就较长,因此,拿盈利冲抵收益的做法其实是存在的。”

  然而,在市面销售的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投资标的多种多样,但绝不会出现“以本行全年盈利作为收益来源”或类似表述。

  与上述人士表述的现象类似,目前对于银行理财“资金池”的诟病也经常出现。“资金池”可以被简单地理解为银行以理财为名义聚集资金投入高收益领域,赚取巨额收益差。

  本质上说,因为高收益投资的期限一定较长,银行以短期理财聚集的资金有极大几率引发资金长短错配问题,如果遇上类似“”的事件,兑付风险就有可能出现。

  投资者刘先生告诉记者:“我是坚定的选择信托投资理财的,而且我带动了身边的很多朋友也投一部分钱在信托里。因为,我是公司的财务总监,虽然信托门槛高,但是钱投向了哪里,怎么做的担保都是公布的,只需要仔细选择,我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判断。”

  银行理财确实比信托投资风险更高,但“透明”与“不透明”之间,已经让一部分客户作出了选择。值得银行关注的是,这部分客户往往是朋友圈中间的“理财达人”,而目前我国普通投资者在作出理财抉择时更愿意相信亲朋好友的推荐。

  据媒体报道,6月14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一期)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日系统正式启用。

  按照通知,今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设计的理财产品要实行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制度,总行应在理财产品销售前10个工作日,通过系统向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报告产品相关信息。理财产品需逐只报告,包括申报、发行、存续、终止登记。以后,每一个理财产品将具有唯一的识别码,银行理财透明化进程推进了重要一步。

  透明化对银行理财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意义重大。回到本次“”,市场上关于银行理财投资标的被限制导致“”的观点时有出现。对此,理财投资标的不明晰的银行只能出面澄清,而如果是在透明化的理财市场,本没有澄清的必要。时至今日,行业内已经普遍认同了是多因素共同作用下导致“”的判断,但银行理财的声誉已经在一部分投资者中受到了影响。

  此外,理财产品透明化也是解决理财纠纷的重要基础。此前不绝于耳的理财“亏损门”很大部分是由于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定位、风险并不清楚而产生。在理财产品销售中间的操作层面,销售人员有无对投资者的误导成为争论焦点。调查显示,此前的纠纷,银行大多出面“兜底”,事实上承担了“信誉背书”。长此以往,对于投资者和银行都不利。

  当然,透明化的进程依然还有一段路要走。据悉,目前理财产品电子化登记还停留在产品端,尚未涉及投资端。此外,目前10个工作日的登记时间也让很多银行在具体操作时碰到了不少麻烦。但是,产品导向的银行理财必然要向资产管理导向转型,而透明化决定了银行在产品层面杜绝“后顾之忧”,随后,银行理财才能够顺利过渡到赚取管理费而不分担风险和收益的资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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