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许霆到事发银行——广州银行(原广州商业银行)恒福支行核对账单,被工作人员以“涉案账户需通过司法机关”为由拒绝。此前的5月初,许霆向广东省高院递交申诉状,要求重审案件、判自己无罪,但至昨日尚未收到法院是否接受申诉的通知。
许霆在电话中向记者叙述了昨日打印账单的经过。早上9时许到达银行,在大堂拿到受理单后很快就轮到自己。到窗口出示个人证件,说要查询当年的账单交易记录。由于提供的是银行账号,工作人员让他先填单据补办卡,但是很快工作人员就告知他,由于是涉案账户,办理业务需要先和司法机构联系。
许霆让对方出具证明,以便和司法机关沟通,银行方面表示没有证明。许霆询问“司法机关”到底是哪个部门,银行方面也未作具体说明。
许霆认为 “银行这个做法是不对的”,他说账户应该可以打印。本报记者就此致电许霆昨日所去的广州银行恒福支行,接线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
2006年,在广州当保安的许霆,遭遇ATM机故障:每取1000元,账户显示减少1元。当时许霆先后取款171次共获取17.5万元,其银行卡账户共被划扣175元。2007年,广州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无期徒刑。此判决引发舆论关注,法律界颇多争议。二审时,许霆被改判5年。2010年,许霆在缴纳2万元罚金后假释。
在许多人以为案件终结时,今年5月份,许霆递交申诉材料要求重审。许霆此次申诉,提醒关注此事的人把眼光放在计算“盗窃”金额上——许霆认为,他多取的钱款和法院认定的“盗窃金额”不同。
前天,许霆从山西临汾飞到广州,准备核对账目,打印账单。他表示在对数额无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先还一部分钱,剩余的钱再和银行商议一个还款计划。打印账单,“搞清楚当时到底取了多少钱”,在许霆看来也是推动申诉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