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毕业:奇怪的是双方都没走法律途径,这也能说明点什么问题吧。
荏苒昔琪: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正是人言可畏之处……
ypfacc:不管真相是什么样子的,一群自认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人们,利用网络伤害了一个生命。我们是应该反思人肉的结果,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
野花梨:网络也不能乱用啊!
媚星子:网络的存在,因为少了约束,造成了太多的随意性。泄一时之愤,却置人于死地。
咯咯客:请网友善用手上或桌上的网络设备,管理好自己的手指,不要用无形的网络去伤害任何人!
不二贤人:人肉应该立法,谁都没资格当审判者。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会: 以“正义”之名行不义之实,网络“正义”往往处于失控边缘。一旦失控,谁来承担责任?古语云,法不责众。但作为众的一员,个人应该反思借公器泄私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