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案件。因贪污贿赂行为,处分30315人,占同期处分人数的18.9%。比如,山西省潞安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2421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肃查办失职渎职案件,处分42606人,占同期处分人数的26.5%。比如,上海国际(集团)公司原副董事长祝世寅,在收购竹园污水处理公司股权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38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970万元。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曲靖市副市长张向明等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师宗县委原书记王建忠等1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了涉及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学校办学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等方面的违纪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比如,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查办了广西龙江河镉污染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铬超标药用胶囊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重点查办了一批涉案人员职级不高但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比如,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委原常委、祖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郑年胜,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1亿元,受贿2510万元,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死缓。
二、查办案件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与2011年相比,2012年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件数增长10.6%,立案件数增长12.5%,处分人数增长12.5%,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增长38.4%。
(二)不断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了监察部官方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的占20.9%。注重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案件线索来源于办案中发现的占7.1%。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比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12388举报电话等渠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