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二胎”:人口发展的方向?
2007年7月,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于学军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我们国家除了河南省以外,其他省区市的条例都规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个孩子。而这“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改变”。
据介绍,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非常不平衡。各地在发展的不同时期,人口问题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具体的生育政策由各地自行规定。
比如,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四川等省市实行的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有19个省规定,在农村,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允许再生一个孩子;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的农村,实行的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西藏等部分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允许生育两个以上的孩子。还有6个省规定,在农村,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应该逐步调整计划生育政策,但我不同意严格的‘一胎化’的做法。在不导致人口过大起伏的情况下,可以逐步过渡到‘二胎’,总的方向是允许生育二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杜鹏认为,“应尽可能使计划生育政策和人们的生育意愿相结合。但目前立刻‘放开二胎’,也是不现实的。”
这一点,和我国人口学的创始人之一、著名的人口学家、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的观点极为相似。翟振武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应是“逐步实现二胎”,而不是全面“放开二胎”。
对于有专家认为是计划生育导致“人口老龄化问题”,杜鹏并不认同。他说:“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多因素形成的过程,计划生育在加速生育水平下降过程中起到了推动作用。解决人口老龄化相关的老龄问题最主要是靠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相应的社会政策,而不是仅仅靠多生育,我们不能回到‘养儿防老’的老路上去。”
同时,杜鹏认为,“今后要靠大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政策来促进社会进步,而不是靠更加严格控制人口的办法来提高各项经济指标。靠这种减少分母的办法提升经济水平,实行更为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会产生更大的社会代价,并不是一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