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动机制
低收入群体CPI的发布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即为政府建立低收入阶层补贴和制定其他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说,“低收入群体CPI对于以后宏观决策考虑最薄弱群体承受力是重要参考指标,很有价值。”
记者从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人士处得到消息,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提出,要建立社会保障和救助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第一步便是将分层的消费指数首先在内部发布,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通报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第二步以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基础,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与物价水平挂钩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全国推行。
实际上,在2007年那一轮物价上涨之际,全国各地便纷纷开始建立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当时全国联动机制的启动点,普遍以每月价格指数上涨超过3%时为准,根据上月“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累计上涨幅度,确定本月发放的补助数额。
2010年各地纷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山东、江苏、浙江等7个省在5月中旬相继作为试点,建立了低保、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意味着这些地区,随着物价升降,增长缓慢的最低工资和节节攀升的物价之间,将实现动态联动。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规定的这一联动机制,是先由物价部门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当年度低收入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即启动联动机制。山东省去年已经根据物价变动情况调整低保标准。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对现行挂钩的联动机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统计数据不权威,目前所依据的指数不是国家统计局搞的,而是各省搞的,科学性、权威性有待商榷;二是补贴的资金不规范。”
在现行联动机制中,有些省份使用的是价调基金来进行补贴,有的则由财政系统出钱,补贴资金并没有统一规范。推动由财政统一补贴的机制,成为联动机制进行下去的重要方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陈云博士认为,通过财政去进行保障补贴,资金来源就是增量,增量应该就是经济发展,也就是GDP的增长。
“但是这个增长不能超过GDP,如果保障水平超过GDP的话,财政就跟不上了。用存量的收入去进行增量的改革,就很困难。”陈云说。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了解到,发改委对于物价上涨后的新联动机制已经建立起了公式为: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指数<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离退休养老金调整标准≤GDP年均增幅。
从理论上讲,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幅应该大于GDP增幅,这样才能逐步缩小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但在实际中,只有在GDP的保障下,才能建立起由财政支持的保障系统。“在这样的公式下,才有可能实现‘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保持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要求。”周望军说。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