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楼挤挤”的是西安瑞华苑小区的三号楼与临街的一座门面楼。中为14层的三号楼,右侧为临街楼。
“楼挤挤”背后的违法建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已经曝光的“楼挤挤”之外,该项目的开发商陕西省瑞森房地产开发公司还存在其他违法建设行为。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该公司不仅在工业用地违法建设商品房,建设过程中也没有遵照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
瑞华苑小区所在的面积为13286.5平方米的土地,原属西安第一染织厂所有,为工业用地。该厂1996年7月15日破产,同年12月9日,瑞森公司与该厂签署《产权转让合同》,获得包括这块土地使用权在内的该厂全部经营性资产。
瑞森公司进行了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后,于1997年9月25日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的档案载明,瑞森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的这块土地,其用途仍是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47年6月28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因此,该公司在此块工业用地上进行的商品房开发是违法的。瑞森公司直接在此块工业用地上建设商品房,便可逃避向土地管理部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此外,瑞华苑小区的建设有违规划。根据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于2001年1月3日审核通过的该小区总平面规划方案,3号楼应为7层砖混住宅楼。而瑞森公司却将3号楼建成14层,而且楼体加宽加大,甚至超过了规划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