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介绍,经发展改革委检查组调查,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浙江、江苏、辽宁、江西、山西等地部分加油站销售柴油时存在超价销售或变相涨价、短缺数量、强制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委已要求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上述加油站立即整改,停止超过政府最高限价销售柴油的行为,没收多收价款并处以相应罚款。
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四川省西昌市月苑加油站采取短缺数量、虚开发票等手段变相涨价,实际以每升9.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5元高出2.45元;重庆市云阳县高阳老鹰岩加油站以每升8.00元价格对外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最高零售限价每升6.50元高出1.50元。
发展改革委表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加油站存在超价销售、变相涨价以及短缺数量、强制搭售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来源:新华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