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土地政策规定,农民在宅基地兴建住房,不能用于出租、转让等商业行为。但事实上,在全国各地的城中村,村民自建的六七层出租屋已经很普遍,这增加了政府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难度。
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认为,违章建筑不拆除和容忍其产生都是一种不作为,应把违章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如果等到投入了、建成了才去拆,对整个社会财富是一种浪费。应界定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强调对“行政不作为”的惩处。
要把城乡接合部农村纳入城市规划,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伍新木说,不要让城中村徘徊在城市规划之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应向农村流动人口聚居的城中村延伸。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认为,在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不足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城市可考虑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出租房,满足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的居住需求,但政府一定要增强规划、规范监督。
来源:新华网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