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积累了宝贵经验。”
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在实践上不断探索、认识上不断深化、理论上不断总结,使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更加丰富和完善。201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大会暨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上指出,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探索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是: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开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重视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纪依法有序开展;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③【五年规划】
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十七大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进新修订的党章。
继2005年1月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之后,2008年5月,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B2012年工作规划》。
《工作规划》明确了2008B2012年的反腐工作目标,指出要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工作规划》确定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部署,形成了对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为我国的反腐败国家战略。
2005年1月至2012年7月,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制定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616件,形成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截至2012年8月,《工作规划》部署的159项任务中,完成阶段性任务和持续性开展的有147项,占任务总数的92%。
④【三个更加】
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三个更加”是对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确立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战略方针的深化。十七大以来,党和政府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5年来,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廉政风险防控等治本性预防腐败措施的研究和推广;2012年,将抓紧制定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指导意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预防腐败工作作为工作要点,着力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2012年10月25日,深圳市预防腐败局正式揭牌。至此,广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实现了预防腐败机构全覆盖。而在省一级,截至10月底已有23个省(区、市)成立预防腐败机构。
⑤【廉政准则】
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对1997年3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修订。
《廉政准则》规定了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等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个方面的“禁止”;详细列出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52种“不准”的行为。
2011年3月,中央纪委印发《实施办法》,对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党纪处理依据和相关处理办法予以明确,增强了《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
2009年、2011年,中办、国办还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廉政准则》配套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