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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照耀中国 “中国梦践行者”的故事
[ 2009-08-06 15:18 ]

梦想照耀中国 “中国梦践行者”的故事

致敬现场,江平接受胡德平颁授致敬杯。上台时,江平不慎踉跄,但随即雄赳赳气昂昂站在台上,正合“世事沧桑心事定”一句。(王轶庶 摄)

江平:“法治天下”我乐观其成

致敬词

江平以其学术贡献和不懈努力参与宪法的修订,参与民法、行政法的起草,成为法治中国的重要建设者。为中国梦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法律基石。他的法学贡献成为中国梦最基本的保证,他本人也成为中国梦的绝佳象征。

像我80岁的人来说,还是很乐观的。法治在中国的发展,总的来说,是退一步进两步,还是在不断地前进。当然还要看到,现在有些地方是在倒退。

我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天下。美国梦也好,中国梦也好,在法治理念方面,我觉得总的来说,是一致的。美国法治天下的梦,就是法治的理念写进宪法,二百多年都一直保持下来了。中国也有宪法,但是能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呢?在这种情况下,法治天下就包含了这个共同的理想。

□江平口述□本报记者赵凌采访整理

最初想当记者

“听了这个报告之后,确实是大吃一惊:原来苏联还有这么黑暗和专制的情况。”

我最初的想法是当个记者,因为我觉得新闻记者是无冕之王,有很多的独立性,可以批评政府,可以为民请命。记者的工作也符合我的性格,所以后来我就报考了燕京大学新闻系,当时燕京大学的新闻系是最好的。

解放那一年,我19岁,读了两年书后,到了北京团市委工作。没过多久,国家决定派人去苏联学习,机关就选上我了,能第一批留苏,我是怎么都没有想到的。从留苏的专业来看,也有新闻,但当时的学习,完全是按照国家的需要,我被安排学了法律。所以说,法律并不是我人生自愿选择的职业,毕竟有些枯燥无味,不像新闻那么自由奔放。但不管怎么说,既然国家派我去学,我当然是抱着崇高的使命感去的。

对我们来说,一切向苏联“老大哥”学习,苏联就是我们中国明天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苏联学习所看到的,主要还是一些正面的信息。对我来说,思想发生的一个重大变化,是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当时这个秘密报告在留学生中间公开传播。我听了这个报告之后,确实是大吃一惊:原来苏联还有这么黑暗和专制的情况。我从高中时追求的就是民主,就是自由,我们推翻蒋介石的政权,也是因为国民党的政权太腐败,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听了这个报告后我就觉得,和自己所追求的理想有很大的变化。如果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是建设这么一个专制的、带有家长式的、带有个人独裁的社会,那显然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这个思想开始在我脑子里发芽。

五年的学习结束时,我拿到了莫斯科大学的全优毕业证。那段时间应该是很幸福的,我还认识了一个女同学,比我低一届,在苏联不能结婚,后来回国结的婚。1956年我回国后被分配到了北京政法学院,就是现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后来一辈子就在这儿了。

1957年,人生巨变

“当时感觉整个世界全变了,人生也变了。刺激非常大。”

谁都没有想到的是,我意气风发地回来,却抢到了“右派”的帽子。那时候我刚从苏联回来,对国内的政治情况不很了解。开始大鸣大放时,组织上希望大家尽量敞开。领导还特别希望我们这些从苏联回来的人,帮助党来搞整风。我当时很积极,带头起草了一张二十人联署的大字报,这张大字报后来被认为是暴露了我的民主自由的思想。当时给我定了两大罪状:一个是二十人大字报,还有就是攻击社会主义。

1957年的反右,给我的打击很大,对我一生的影响也非常大。我突然从原来人民的内部,变成了人民的外部,变成了人民的敌人。至今回想起来,人生中最刻骨铭心的就是被划为右派的那一刻。我的妻子迫于政治的压力和我离了婚,我们之前的感情很好。没有多久,我在郊区劳动,抬钢管过铁路的时候,可能是太累了,没有听到火车过来的声音,整个人被卷到火车底下。所幸,活了下来,但是一条腿没了,我现在一条腿装的是假肢。

我当时感觉整个世界全变了,人生也变了。刺激非常大。但是在当时,右派这个问题,在高等学校是很普遍的,像我们学校,恐怕占到10%左右了。同样遭遇的人很多,所以我觉得还是可以忍受的,还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当时腿断了以后,住医院的时候,我还是积极分子,我还给那些年轻的小孩,腿断了的,做思想工作。总的来说,我还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

断了腿后我就开始教书,1963年教俄语。紧接着“文革”被下放到安徽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北京政法学院正式宣布解散,我们就地分配。当地不欢迎我们,要我们自己找落脚的地方,我就找到了延庆中学当老师,在这里一直呆到1979年。1967年,我37岁,第二次组织了家庭,是别人介绍的,她父亲也是右派,算是同病相怜。

从1957年到1979年,这22年,实际真正做教学大概只有七年。“文革”十年没有事可干,帮人家抄大字报,搞这些活动,变成了我们日常的生活。这是个很苦闷的年代,知识分子不能看书,没有什么自己的专业来做。从苏联回来的时候,我带了许多书,这些书都是辛辛苦苦从吃饭的钱里面省下来的,希望回来后能用上。但是到了“文革”后期,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这个奢望,把绝大多数书都当废纸卖掉了。

为私权理念呐喊

“私权就是私人财产、私人权利和私人企业,在中国提倡私权保护,是刻不容缓的责任。”

1978年下半年,北京政法学院决定复校,我就回来了。“文革”这一段,所有人都荒芜了。急需人才,我一下有了用武之地,一上来就能讲《罗马法》和《西方国家民商法》两门课。自己终于被派上用场了,我当时特别高兴。

为什么我一开始就对民法感兴趣呢?主要的原因是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传统,中国对私权历来不重视。我所理解的私权,就是私人企业、私人财产和私人权利,在中国提倡私权保护,是刻不容缓的责任。我们过去也是只讲公权,只讲刑法,封建社会也是只讲刑法。所以民事的问题,无人过问,或者不屑过问,觉得是个婆婆妈妈的事情,恰恰在这些婆婆妈妈事情的后面,体现了个人权利的重要性,所以民法就是私权。建国以后,对于私权的法律,始终没有提到议事日程,虽然也提到搞民法典,但是三起三落,最后还是没有搞一个像样的民法典。第一部真正具有法典意义的就是民法通则,我作为主要的起草者参与了。民法通则像外国学者说的,是中国的民事权利的宣言。这个法律,肯定了中国的老百姓应该享有哪些私权。

在私权的问题上,最重要的就是前两年通过的物权法,因为物权法是涉及到私权争论的一个焦点。北大巩献田教授提出来,说物权法的原则是违宪的。这背后的争论说透了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作为私权在市场经济上的地位,一个是私权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中的地位。因为意识形态是要消灭私有制,那私的东西和公的东西,怎么能够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来定它的位呢,他们是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而我们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讲,市场经济所有的主体的权利,都应该是一样的,平等的,不能够说公有制就优先于私有制。

法治在中国的前途

“中国要实现法治天下的梦,和美国已经实现的法治天下的梦,大的东西应该是一样的。”

拿现在的情况和30年前来比较,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30年前真是无法无天,所以像我80岁的人来说,还是很乐观的。

法治在中国的发展,总的来说,是退一步进两步,还是在不断地前进。当然还要看到,现在有些地方是在倒退。当然这比较复杂。中国现在的情况,在于更多地是来解决社会的矛盾,解决社会的稳定问题。那么越是当社会矛盾尖锐的时候,作为我们的管理者,越需要以稳定作为优先考虑,其中有些东西当然就对我们所说的法治理念有所变通了。

我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天下。

我们现在离法治天下还很远。美国梦也好,中国梦也好,在法治理念方面,我觉得总的来说,是一致的。中国要实现法治天下的梦,和美国已经实现的法治天下的梦,大的东西应该是一样的。美国法治天下的梦,就是法治的理念写进宪法,建国二百多年,没有大的动荡。美国的政治选举制度,二百多年都一直保持下来了,并没有因为哪一个总统要把这个权利都集中在自己手上掌握而破坏法治。

中国有宪法,但是中国能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呢?在这种情况下,法治天下就包含了这个共同的理想。

人生八十看中国

“不要因为妥协而难过,时间会逐渐改变一切。”我们年轻时代的理想,是建设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我们重新提出来恢复它的本来面目。追求民主、自由和人权,我觉得这是人的本性,我总不能够去追求一个专制的社会吧。

我这辈子最欣慰的事情,是没有说过违心的话。无论是在政治顺境的时候还是政治逆境的时候,我都没有,我也没有为了自己官运,整过什么人,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很踏实的,呵呵。说到人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我在能够做一些事,为中国的法治事业做贡献的时候,已经五十岁了,人生最黄金的时代,恰恰应该是在三十岁到五十岁这二十年,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丧失了人生最宝贵的时间。

如果来生让我重新选择职业,我仍然要选择大学的教授。因为我必须要有自己独立的见解,有自己的理想,要为这个理想来说话。而大学教授完全可以按照独立的精神来讲。政治条件不允许我讲的时候,我顶多不说而已,但是我不必说那些违心的话,这是很重要的。

做一个好记者,现在完全没可能实现了。如果我选择了记者,我想同样会面临很大的痛苦。新闻的灵魂在于自由,如果我连这个自由都没有了,那是很痛苦的。但是不管怎么说,中国的事情还是要慢慢来,和现实体制发生直接冲突来坚持自己的理想,我觉得没有太大必要。因为有些事情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

换一个角度讲,我们现在至少经济在发展,各个方面还不错。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具有容忍的精神,所谓容忍,就是在多大范围内,能够和现实妥协。不要因为妥协而难过,时间会逐渐改变一切,我是这么看的。

■小传

□本报记者赵凌

1978年的秋天,江平接到了宣布他“彻底平反”的正式通知。一起交还给他的,还有当年他的批判材料和写了无数遍的个人检讨。那段时间,一空闲下来,江平就把这些东西拿出来一言不发地反复看。经历了22年荒芜压抑的右派生涯,48岁这一年,江平重新回到了人间,回到了讲台。26岁前的江平人生顺遂,年轻时代的照片上,俊朗的脸上总是洋溢着自信的笑意。这样的神情在此后的22年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反右刚刚开始的时候,江平以为运动很快就会过去,但等了15年,当北京政法学院完全解散时,他彻底放弃了幻想。在那段阴郁的时光里,他一边帮别人贴大字报度日,一边靠诗和音乐来纾解情绪。困顿岁月,他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千语万言满胸臆,欲诉欲泣无从。长吁三声问天公:为何射日手,不许弯大弓。”

重新站上讲台的江平,最早开设了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学,成为开放后的中国课堂上私权理念最早的启蒙者和传播者。一位后来成为学者的江平的学生说,西方私法就是透过这两个窗户最早进入了中国学者和学生的心灵,人格尊严、权利神圣这样的概念从那个时候开始植入中国法学界。

1985年作为民法四杰之一的江平参与起草了民法通则,这是作为教育学者的江平通过推动立法实现个人价值的开始。过于简单的民法通则最终与江平的立法理想差距尚远,但是作为从法律废墟上生长出来的一部中国法,它被喻为中国版的“人权宣言”,其标志意义超越了法条本身。

民法通则颁布一年后,时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的陶希晋说,国民党当政的时候有六法全书,我们的法律也要体系化,现在就差行政法了。这个任务又落到了江平身上,江平牵头成立了“行政立法研究组”。一九八九年颁布实施的行政诉讼法被西方认为是中国现代法制的开端,它标志着政府也可以成为被告,“民告官”自此成为流行词汇。

1988年江平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这一年他同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在最高立法机关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这是江平复出之后,职业成就达到的最高点。然而,在这个位置上做了不到三年,60岁的江平于1990年被司法部免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一职。在这个会场上,江平说,自己本是一介书生,“田园将芜兮,胡不归!”能够回归到自己的学术家园,我感到由衷的欣慰。

这场意外的变故,被很多人认定是江平一次伟大的担当。这段往事在学界一直流传,从那时起,法大人一直称他是永远的江校长。解甲归田的江平在这一年说话不多,他又开始写诗。这一年岁末,他以一首七律诗表白了心情:

残肢逆遇未曾摧,

乌纱抛却田园归。

宠辱应似花开落,

忧国何分位尊卑。

世事沧桑心事定,

胸中峰壑梦中飞。

长夜寒冬无声处,

信有大地响惊雷。

江平再次被关注,是在2003年修改宪法的讨论当中。他在中共中央修宪小组专家座谈会的发言,影响巨大。他说,宪法不应频繁修改,必须是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时方有意义。他不同意修宪过分“神秘”。在之后的孙志刚案件中,他言辞激烈地抨击了收容遣送制度。在拆迁、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中,江平总是立场坚定地站在弱势一方,不断炮轰以“公共利益”名义侵占、掠夺私人财产。2009年,一场突发的脑溢血开始让江平感到死神在争夺自己。已然老去的感觉在这一年才真正体会,他带着点忧伤的口吻说,我的脑子没有过去那么快了,说话也不像过去流畅了。江平一生当中最后的法律作品,当属他亲身参与起草的物权法。这部法律浓缩了江平一生追求的私权理念,它一波三折但最终得以通过,好像江平一生命运的写照,又真正好像是这个时代送给年迈的江平最情深意长的人生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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