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规

商标实质审查规程


Updated: 2010-08-12 11:52
Large Medium Small

第一部分 商标实质审查规程

  一、商标实质审查流程图

  二、同日申请商标实质审查流程图

  三、商标实质审查注意事项

  (一)汉字商标的审查

  1、商标文字由汉字及汉语拼音组成,汉语拼音与汉字发音相对应的,应立汉字及拼音分卡,进行检索。如商标“雨森YUSEN”,立汉字分卡“雨森”、拼音分卡“YUSEN”。

  汉语拼音与汉字发音不对应的,应立汉字、拼音及英文分卡,进行检索。如商标“唐钟TANGZONG”,立汉字分卡“唐钟”、拼音分卡“TANGZHONG;TANGZONG”、英文分卡“TANGZONG”。

  汉语拼音与汉字发音不对应,且拼音有多种拼读形式的,应按所有能拼读的音节分别立拼音分卡,如商标“超鹰CAOYIN”,除立汉字分卡“超鹰”、英文分卡“CAOYIN”外,还应立拼音分卡“CHAOYING;CAOYIN;CAOYIN”。

  2、以隶书、草书、篆书或繁体汉字为商标的,应按照对应的简体汉字立分卡,进行检索。商标文字艺术化或图形化,但能明显识别为汉字的,立汉字及拼音分卡,进行检索。

  3、对商标中含有不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定的错别字或自造字的,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8)项驳回(见《商标审查业务会议纪要》2002年第18期)。

  (二)汉语拼音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汉语拼音构成的,应立拼音及英文分卡,进行检索。如:商标“YUSEN”,立英文分卡“YUSEN”、拼音分卡“YUSEN”;商标“CAOYIN”,立英文分卡“CAOYIN”、拼音分卡“CAOYIN;CAOYIN”。

   Previous Page 1 2 3 4 5 6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