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在自筹重建资金比例达65%的情况下,要顺利实现重建目标,是一个怎样的考验?
都江堰“山里人”王全回答说,“我没有花一分钱,就住进别墅了!”因为有成都重灾区的联建政策,“如果没有联建政策,10年都修不起这样的房子!”
2008年6月26日、8月7日,成都市相继出台《关于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快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农村住房原址重建、统规自建、统规统建、开发性重建、异地安置和城镇住房原址自建、联建、合资合作、异址置换土地重建等多种住房重建模式。
成都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力求在城乡一体的市场机制平台上,破解住房重建面临的资金难题。
运用住房联建政策,吸引大量的城市居民参与,形成了单户联建、多户联建、整村联建、企业联建等多种方式。全市共有1.6万户受灾农户参与农房联建,吸引社会资金50多亿元。
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住房重建腾出的建设用地,在市域范围内的城镇挂钩使用,获得的级差地租收益,全部用于农村住房重建。截至目前,已筹集重建资金70亿元。
依托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依法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帮助农户将重建房屋抵押,申请贴息贷款,共计为2.5万户发放贷款10.9亿元。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教授评价称:“级差土地收益”规律是一所伟大的学校,成都的实践充分认识和利用了这个规律。“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迎刃而解。
“人往哪里去”仍然要从市场机制平台寻找答案。在灾后重建中深化“三个集中”推进“三化联动”,提升了产业集约集群发展的水平,推动了灾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的形成。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需要落实到面对困难、解决问题的政策上,这是真正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