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颁发排污许可证……在摸清家底、争取外援的同时,我省不断探索湘江流域污染防治的体制机制,力图遏制湘江污染蔓延。如在限期治理制度方面,我省从1981年下达首批治理项目起,至今共下达10期限期治理项目,大大减轻了湘江流域的污染。
尽管治理措施不断推进,但湘江水质并没有明显改观。1990年之后延续的10年里,湘江31个省控环境水质监测断面中,超标断面超过三分之二。镉污染、血铅超标等环保污染事件频发。
“这种一边治理,一边污染加剧的尴尬怪圈,主要是GDP考核指挥棒导致的。”沿江环保官员无奈地对记者说。
为改变湘江流域边治理边污染的尴尬局面,省委、省政府一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流域同防同治,改变“单兵作战”的局面。2006年1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同时印发《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2006-2010)》和《湖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以长株潭为重点,湘江污染整治进入多部门配合、核心城市同防同治的新时期。
2006年12月17日,时任省委书记张春贤来到湘江株洲段清水塘重点污染控制区考察,面对排放到湘江的五颜六色污水,他心情沉重地说,一定要加强湘江流域环境污染治理,让湘江沿岸群众喝上干净水。此后,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要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路子,加强湘江和其他重点地区的环境污染治理。
蒋益民介绍,在全民性节能减排的背景下,长株潭三市环境同治规划的实施取得重大进展,株洲智成化工集团、株洲冶炼厂等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湘潭竹埠港实现了从精细化工区向低污染低排放的高新材料工业园的转变;长沙市三汊矶地区实现了城市发展的退二进三。湘江流域长株潭核心区的环境质量已今非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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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域治理,翻开崭新一页
2008年4月9日,这是湘江流域综合治理的一个里程碑意义的时刻。这一天,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决定投资174亿元加强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会议决定成立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委员会,时任省长的周强任主任、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任常务副主任、副省长刘力伟任执行主任。
根据《实施方案》,决定用3年时间,解决湘江水污染突出问题以及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含松江)、湘潭岳塘和竹埠港工业区及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到2010年,实现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稳定达标。
这是我省首次对湘江实现全流域联动综合整治,借鉴欧洲莱茵河的整治、管理经验治理湘江。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力度最大,投入最多,措施最坚决、最有效的湘江流域综合治理。
“ 不治理湘江,湘江饮用水安全无法保障;不治理湘江,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没法完成;不治理湘江,湖南就没法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不治理湘江,湖南的‘两型社会’建设不可能成功……”2008年6月2日,周强主持召开湘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千里湘江碧水行动”。会上,湘江流域8市市长一一向周强递交了湘江污染治理责任状。
“作为湘江上游城市,唯有将一江碧水毫无保留地送往下游,才能无愧于全省人民。”回忆起当时递交责任状的情景,永州市市长龚武生感到心中的责任沉甸甸的。他说,莱茵河通过整治后成为欧洲最清洁的河流,其中一条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加强流域国际合作,共同承担污染防治的责任。湘江流域的8个市,同在一个省,同饮一条河,更应该加强合作,携手保护母亲河。
今年6月11日,刚刚履职湖南的省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全力打好“十一五”节能减排攻坚战。他特别强调,要加强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对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区要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和区域限批。
一家家污染企业被关闭,一个个污水厂建成运营,一批批企业改造设施、环保达标……3年来,为了我们的母亲河恢复健康,湘江流域共完成环境污染整治项目1148个,其中关闭、退出、停产企业567家,限期污染治理项目511个,搬迁治理企业6家,建成64座污水处理厂,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55吨/日。
沿湘江千里采访,我们欣喜地看到,打造东方莱茵河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它已经变成全流域人民的共同追求和现实行动。
湘江北去。矗立湘江橘子洲头的“世界之晷”时刻提醒我们:保护湘江,政府、企业、民众,人人有责。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