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为什么”系列解答(3)
本周话题:为什么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而不能搞私有化或“纯而又纯”的公有制
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立足于实际
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带来生产力大解放
我国决不能搞私有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人们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基础。1月19日本报理论版《本周话题》栏目围绕“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能搞私有化或‘纯而又纯’的公有制”这一话题发表了一组专家文章,在读者和网友中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同时,也有读者提出了一些理论问题和实际困惑,希望能够得到进一步解答。日前,记者采访了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宇,请他们就读者提出的问题作出分析和回答。
正确理解公有制为主体
问:对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中的“主体”二字,应该如何理解?
孔泾源:应当明确,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既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形成了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环节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集中。目前,虽然国有企业数量比以前减少了,但国有资产总量和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大大增强了。举几个数字:2007年,全国国有工商企业资产总额超过35万亿元,比1997年高1倍多;2006年,全国国有工商企业实现利润1.2万亿元,比1997年增长14倍。再加上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等以多种形式存在的公有制经济,可以说,目前我国公有制经济的资产数量明显增加,资产质量大幅提高,主体地位更加巩固。
问: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张宇: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和其他社会形态的经济制度相区别的根本特征。我国宪法第六条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要求。虽然资本主义制度在历史上曾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它具有的根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导致了两极分化和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马克思主义认为,不同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不同的收入分配制度。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才能形成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比较公平的分配制度,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与劳动的阶级对立和对抗性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经济基础。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实现自主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国家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保持国家对关键行业和重要领域的控制力,增强国家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实现自主发展。
问:怎样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孔泾源:首先,应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按照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要求,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快垄断行业分类改革,特别是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打破行政性垄断;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监管透明度。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行为,防止片面的“国退民进”、“只讲‘退’不讲‘进’”的倾向。其次,应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再次,还应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