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一旦发现作假,会根据相关法律予以重罚,涉事企业往往会得不偿失。”刘小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 该管理办法提到的情形包括: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不够,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赵武表示。
赵武进一步分析道:“某些不知名的空调生产企业,可能往往连检测过程都没有,就直接贴上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能效标识,即使被查出来,也就损失1万元,根本不痛不痒。可如果真能卖出去一些产品,那就赚大了,自然也就有企业会以身犯险。”
由此,赵武认为应该加大违规操作的成本,提高罚款的金额,以此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如何鉴别节能产品
“空调在家电中属于高耗能产品,占家庭电费支出的较大部分,而空调是否节能,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电费支出。”在刘小朋看来,这正是节能空调逐渐走俏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当各大空调品牌纷纷打出节能牌时,消费者在挑选产品时会有些眼花缭乱甚至手足无措。
此前,美的集团宣传的“一晚一度电”空调就引起了市场的巨大反响。多位电器商场的空调导购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那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数据,实际使用时还要考虑很多具体情况,产品往往并不像其宣传的那样节能。”
刘小朋为此还做了一个简单的推算——根据互联网公开的信息,达到“一晚一度电”的相关条件为:一晚运行8小时,12-14㎡普通砖混住宅,室外温度30℃,室内温度26-27℃,睡1个成年人,无通风换气,无其他较大功率的电器(如冰箱)。而如果条件恶劣,能耗也会增加。
刘小朋表示,实际上任何一种类似的空调,在特定条件下均有可能达到“一晚一度电”或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