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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沟渠过流能力
2016-03-23 06:29:57
 

  洞庭湖区实施沟渠塘坝清淤增蓄行动

  湖南日报3月22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王琳)据省水利厅今天发布,我省今年将启动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行动,以恢复湖区沟渠过流能力,实现“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有效改善湖区水生态环境。

  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洞庭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5大专项行动之一。省财政将按“以奖代补”方式,对湖区垸内大中型沟渠进行分类奖补。今明两年,省财政每年安排4亿元奖补资金,按照大型沟渠12万元/公里、中型沟渠5万元/公里的标准,重点奖补四口河系地区南县、华容、安乡、澧县、津市(含涔澹农场)、沅江、大通湖区、君山(含岳阳监狱)等8个县(市、区)开展大中型沟渠清淤,兼顾奖补湖区其他县(市、区)对问题突出的大中型沟渠清淤。

  据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沈新平介绍,按照“县实施、市督查、省考核”的实施思路,省水利厅和相关市县正在抓紧开展沟渠塘坝清淤增蓄行动启动和实施相关工作,确保今年10月全面启动,2017年底基本完成。省水利厅要求,各县(市、区)要把建后管护摆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位置,按照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等要求,创新管护模式,大力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组织发动受益群众参与沟渠塘坝维护管理,探索推行专业化、社会化管护。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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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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