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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老虎"的末路:陈雪枫煤改时一句话能换几千万
2016-03-22 19:59:11
 

  贪腐网大:

  身份特殊,与官、商、黑社会勾结

  在煤炭产业的“黄金年代”,那黑黝黝的物件是各方必争的目标。从煤企改制、整合、兼并,到煤炭审批、开采、监管,再到与煤炭相关的配套设施,都有巨大的寻租空间。

  坐拥资源的“煤老虎”,则运用“既是商人,又是官员”的特殊身份,在和商人、官员、黑社会等各方周旋中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同时也利令智昏,巧取豪夺,为自己编织起了一张张贪腐网。

  2014年底起,我国最大的煤炭企业——神华集团掀起反腐风暴,半年中有18名高管被调查,大多数涉及与商人勾结。如集团旗下中国神华原副总裁华泽桥滥用审批权,伙同不法商人共同牟取暴利;集团总经理助理张文江、旗下宁煤集团高管刘宝龙等分别收受灭火器工程承包商贿赂、向承包商索贿等,进而引发乱象——一些私人老板打着灭火工程旗号大肆采售煤炭,甚至谎报灭火项目。有的灭火工程层层转包,事故频发。

  “煤老虎”们与贪腐官员亦结成了腐败联盟,相互包庇,各取所需。当白培中家中被劫的消息捅出后,所有人都认为,白培中在劫难逃。可在众目睽睽之下,此事被大事化小,当时仅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据《财经》报道,时任山西省纪委书记金道铭曾要人压缩涉案金额。事后,白培中除了送上钱款,还送给金一幅价值千万元的画作。

  他们也没有放弃在集团内部“敛财”的机会。时任河南鹤煤集团董事长李永新,就因帮助下属公司负责人王瑞林在改制中占有公司股权,获利价值329 万元;郑煤集团原董事长孟中泽,则收受集团组织人事部原部长祁某某20万元购房收据、20万元现金及礼金,并助祁提升一级,任命为郑煤电公司总经理(副厅级)。

  与此同时,有的“煤老虎”还和黑社会联系紧密。如晋煤集团就曾给涉黑犯罪组织输送巨大利益。

  事实上,很多“煤老虎”与官员、商人甚至黑社会的关系错综复杂、常常彼此交叉,将贪腐网撑得更大。如刘建中落马后,其与山西“黑首富”张新明交好,“关系很硬”的消息被曝光,据传张还亲自接待刘派去的人。此外,与刘建中有联系的还包括原副省长杜善学等,杜善学之弟杜善堂正是刘的前下属。如今,这一大帮人都已接受调查。

  危害大:

  一句话或致重大损失

  在煤炭企业缺乏监管,一把手或关键人物“只手遮天”的情况下,“煤老虎”贪腐或履职不力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

  2014年初,李永新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涉案金额竟高达7627万余元。这些犯罪行为,都发生在李任河南鹤煤集团董事长期间。

  此前一年,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原副总刘仁生因贪腐被判处死缓。他被称为“刘三多”,即房多(仅在京城就有5套房)、受贿方式多(包括索贿,交易型、分干股型、合作投资型、特定关系人收受型受贿等)和钱多。对刘涉案金额,目前尚未披露,但此前消息称数额极其巨大,其死缓的刑罚可为一证。

  很多时候,因“煤老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亦让人痛心。有内部人士称,“煤老虎”们或因错估形势,或出于私心,在谈判桌上退让一步,对方就可能在一个项目上多获利几千万元,损失很难挽回。

  事实上,“煤老虎”们的管理失策常常与搞腐败并行,引发严重后果。如中央巡视组指出,在刮起反腐风暴、多名高管落马的神华集团,国有资产流失存在于煤炭生产、经营、销售等各领域。而据河南省委巡视组披露,有数名高管被查的阳煤集团,存在“资金管理失控,大额资金投入领域浪费惊人”等严重问题。

  结合煤老虎的“四大”特征,有河南学者总结称,他们落得如此下场,症结在于四个“不匹配”:客观上,现实的政治生态与风清气正的理想局面不匹配;部分煤企封闭、粗放的经营模式与转型升级的要求不匹配;煤企的地位,管理者的权势与受监管程度不匹配。主观上,则是“煤老虎”的操守与应有的素质不匹配,“根源还是太贪。”

  就在李永新被调查当晚,其曾主政的煤企门口响起密集的鞭炮声。老百姓说:“其他煤矿有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鹤煤是六害,还有一害是李永新!”

  国有煤企存在的问题,很多都是垄断行业的共性问题。要将“煤老虎”们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除了继续加强“打虎式监督”、巡视监督、推进一把手决策失误追责,还要充分发扬班子成员之间的议事民主、决策民主,发挥职代会、工会等的作用。

  国有煤企腐败困局,怎么破?

  新年伊始,河南郑煤集团原董事长孟中泽案一审结果公布,孟因受贿523万余元人民币及美元、欧元等为他人谋利,获刑15年。这是他在狱中度过的第一个冬天。

  对国有煤企而言,这个冬天亦很难熬。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全国90家大型煤企的利润减少了500亿元,同比下降91%,整体行业的亏损面已经达到了95%。

  从十年前的高歌猛进,到现在大面积亏损、腐败频发,部分国有煤企究竟出了哪些问题?又如何破解它所遭遇的腐败困局?

  三大因素引发严重腐败

  熟悉煤炭行业情况的时政观察者陆思敏告诉记者,如今,一些国有煤企之所以出现“高台跳水”,腐败“塌方”,与三方面的因素分不开。

  首先,高速增长掩盖了国有煤企的某些体制性弊端。

  “从2002年起的10年,煤价飞涨,国有煤企具有政策、技术、体量等方面的优势,一度赚得盆满钵满。然而,也出现了不少体制性弊端。比如,企业或整个行业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与独立性,靠煤吃煤,对面临的形势预判不足,准备不充分;某些行政管理的职能没有从企业中剥离出来;没能有效发挥一线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等。”

  另一方面,行业里盛行的“能人治企”模式,掩盖了企业在干部管理上的严重腐败。“这10年来看似领导能力强,企业效益好,但管理上却问题重重。从客观上看,各项制度漏洞多,约束不到位,执行中弹性过大;从主观上看,这些国有煤企一把手多说一不二,强势专断,很容易见利忘义,铸成大错。”

  廉政瞭望记者发现,十八大后获刑的多名“煤老虎”,绝大多数涉及收受下属贿赂,助其升迁的问题。如山西晋能集团原董事长刘建中,竟被检方指控卖官多达8起,包括下属朔州煤运公司、运城煤运公司高管等8人均向其买官,金额少则10万元,多则10万欧元,其内部干部管理混乱可见一斑。

  “第三,国有煤企对煤炭资源的垄断,催生了巨大的寻租空间。这一点,在山西煤改中表现得最为突出。”2008年秋天起,为确保安全生产,山西实行“政府推进,国企主导,限期关闭,强行整合”的煤改,有评论认为改革本身没有问题,但在“大跃进”式的操作过程中,却成了一次权力洗牌和利益再分配。据当地民营煤老板回忆,当时的整合某种程度上是搞拉郎配,不停有焦煤集团的领导来谈判,价格都是政府定,毫无谈判余地。国企一把手的态度,就能决定许多中小煤矿的生死,个中蕴藏着极大的寻租空间。

  前不久,中国最大的煤炭企业神华集团掀起反腐风暴,从集团总部到分公司至少有18人落马,涉案人员涵盖高管、中层干部、销售人员等各层级,领域更是覆盖生产、销售等环节。其对上游资源的垄断引发权力寻租,成为官方反思的重点之一。

  还值得一提的是,“国有煤企存在的很多问题,可以说是垄断行业的共性问题,也存在于石油、钢铁、电力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企身上。”在全面深化改革,国有煤企进入深度调整期的当下,破解它们刻不容缓。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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