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3月10日电 (周雯)10日,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3%,涨幅比上年同期扩大0.6个百分点。据分析,受春节因素推动,食品烟酒价格上涨4.8%,影响总指数上涨1.4个百分点,占CPI全部涨幅的六成以上,成为本月物价上涨的重要推手。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分析,食品价格上涨依然是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的主要原因。受春节因素影响,鲜菜、鲜果、畜肉、水产品、禽肉、蛋类、在外餐饮价格分别上涨30.7%、9.6%、5.7%、4.4%、3.2%、2.2%、1.4%,带动食品价格环比上涨4.8%,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5个百分点。春节期间部分商家休市使得鲜菜进入春节“断档期”,需求刺激推高鲜菜零售价格,部分“外调菜”价格涨幅超过50%。
春节期间用工成本攀升,推动车辆维修保养、家政、洗浴、理发、交通费价格分别上涨16.0%、11.7%、10.2%、7.6%、4.7%。本月全省上调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中中职教育价格环比上涨10.4%。受国际金价上浮和春节消费旺季影响,黄金和铂金饰品价格分别上涨6.7%和4.9%。
从区域看,湖北价格涨幅位居全国前十。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与全国平均涨幅持平。
据分析,从走势看,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稳中有降。2016年2月份正值农历新年,食品类价格波动上升,服务类价格明显上涨,致使物价总水平高位运行。进入三月后,随着天气的转暖和节日效应的消退,部分商品及服务的“春运”价、“春节”价将陆续回归常态,预计3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呈现稳中有降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