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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原则同意哈尔滨长春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6-03-01 11:46:54
 

  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要求努力将哈长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的绿色城市群

  哈长城市群为国家发改委跨省区城市群规划9大区域性城市群之一

  是以哈尔滨、长春为核心城市,辐射周边吉林、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延吉、四平等城市的城市群带

  新文化讯中国政府网29日正式对外公布,国务院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批复中提到,《规划》的实施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和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调发展、生态环境共建、开放合作共赢、公共服务共享,探索粮食主产区新型城镇化道路,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和新型城镇化水平,努力将哈长城市群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宜居宜业的绿色城市群。

  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具体方案和专项规划,把《规划》落到实处。《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与吉林省、黑龙江省的沟通协调,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为哈长城市群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长春和哈尔滨同属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中心城市,两地仅相距220余公里。目前,除有高速公路相连之外,还有哈(大)大(连)高铁相连,交通所需最短时间仅需70分钟。

  据了解,哈长城市群是以哈尔滨、长春为核心城市,辐射周边吉林、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延吉、四平等城市的城市群带,为国家发改委跨省区城市群规划9大区域性城市群之一。

  2015年年初,国家发改委表示要打造20个城市群,包括5个国家级城市群、9个区域性城市群和6个地区性城市群。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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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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