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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2-25 08:03:53
 

  人民网沈阳2月25日电(汤龙)近日,锦州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如下:

  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滨海新区分局(现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李宁华,2015年1月末,以罚款名义向辖区内某商户业主索取钱款据为己有。2015年9月15日,锦州市纪委给予李宁华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0月26日,锦州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李宁华行政降级处分。李宁华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镇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潘国鼎,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合伙投资修建、违规经营公益性公墓,谋取私利。擅自决定以“管理费”“赞助费”“年检费”等名义,向一些公墓收取费用。2015年8月19日,北镇市纪委给予潘国鼎开除党籍处分。潘国鼎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凌海市三台子镇金刚村党支部书记徐庆库,2009年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土地占用补偿款管理和发放工作中,伪造收款凭证骗领占地补偿款据为己有。2015年11月12日,凌海市纪委给予徐庆库开除党籍处分。徐庆库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义县城关乡西关村党支部书记袁维忠,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弟袁某虚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田还河面积,致使袁某冒领惠农补助资金;2014年将村集体资金存放在自己手中达5个月。2015年12月1日,义县纪委给予袁维忠开除党籍处分。袁维忠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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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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