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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光、市中院院长胡志伟向宪法宣誓就职
2016-02-20 22:00:44
 

1/2新当选的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光向宪法宣誓。 吴隆重 摄

2/2新任命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志伟向宪法宣誓。 吴隆重 摄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光、市中院院长胡志伟向宪法宣誓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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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从今年1月1日开始,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将走向常态。2015年9月25日,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誓词如下: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原标题: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光、市中院院长胡志伟向宪法宣誓就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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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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