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减轻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负担,今年2月起,天津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取消旧机动车交易综合服务费和高中会考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次取消和调整的收费项目累计为全市社会减负2.1亿元。
根据《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天津此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公安部门执收的旧机动车交易综合服务费、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线行政事业性收费;人力社保部门执收的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教育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执收的招生录取费;教育部门执收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高中会考费)、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费及论文答辩费、高中择校生收费;市容园林部门执收的树木赔偿和补偿费。
此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项:一是财政部门执收的票证工本费,除医疗票据外的其他财政票证收费全部取消。二是国土房管部门执收的房屋转让手续费,由经营服务性收费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该《通知》要求,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收费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记者徐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