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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信用状况将成为公职人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2016-02-02 11:03:22
 

  人民网新余2月2日电 本网日前从江西新余市获悉,在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新余市逐步将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领域。并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在公职人员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职称评定等方面,将其信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2015年初,新余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进一步扩充了建设内容和范围,当年5月,新余市分别制定下发了《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2016年工作方案》和《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了“一库、三平台”建设目标,即信用信息大数据库、信用信息采集平台、信用信息应用平台和信用信息发布展示平台。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奖惩机制,不断推进信用信息的实际应用,构建社会诚信文化。

  在原有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该市进一步扩大了企业征信覆盖面,截止目前,已有1100多家企业完成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企业信用与金融服务一体化平台已累计采集企业2万6千余家,采集数据量累计已达42万余组信息,其中:基础数据27.08万组,银行数据17.92万组,自信信息3907组,企业奖励信息1167组,处罚信息11980信息。

  同时,新余市场监管局依托全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建立了新余市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于2015年10月上线,警示系统将所有失信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违法记录的企业用黄、橙、红三种颜色警示,并完全对社会开放,实现网上查询。平台还充分整合数据,挖掘数据,对企业存量、新增企业、行业类别、注册资本、地域位置等数据的分析,定期形成分析报告,实现了对全市企业的发展趋势、产业集聚、资产规模、区域分布等情况的动态把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新余市在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逐步将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领域。在前期大量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征信目录、评分标准、征信管理使用办法等具体操作性文件和方案。公职人员信用信息主要涵盖公职人员的基本信用信息(如个人档案填报情况、个人事项申报情况等)、履职信用信息(如完成工作职责情况、违纪违规违法情况及奖励情况)、社会生活信用信息(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情况等);机关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履职信息(如任务完成情况、“三单”执行情况等)、商业活动信息(如履职商业合同及奖惩信息等情况)。

  据了解,目前新余市在建的信用体系和标准在国内尚无先例。作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实验区,新余也是“摸着石头过河”。该市提出“以用促建、逐步优化”的原则,通过不断扩大信用评级结果的使用范围和实效性,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如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在公职人员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职称评定等方面,将其信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信用等级较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信用等级优良的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政府性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时,优先安排扶持措施或加大扶持力度,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荣誉评选。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不能评先评优、提拔重用,较差的还要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谈话,或列入“失信黑名单”;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机关事业单位,要求相应部门就失信具体事项作书面说明并加以整改。对负有责任的个人,失信事项纳入其个人信用档案,并限制参加相应的评先评优活动。我们以期通过实施“奖、惩”两方面的措施,约束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激励诚实守信,倡导依法行政,争做诚信公民,树立法治政府形象。

  今年,新余将以公职人员和机关单位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初步构建“一库、三平台”。2016年4月底前初步完成三大平台的搭建,开始试运行。同时确定上述信用主体的信用模型、评分评级标准,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信用评级报告。在公职人员信用信息征集的基础上,初步启动社会自然人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制定符合社会公民特性的信用征集标准和信用评级模型。进一步完善优化信用大数据系统功能,提升自动化水平,完善信用数据共享能力,打造新余市的信用中心,为信用数据商业化服务等智慧应用提供保障。(秦海峰 朱哲慧)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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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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