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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将全面推行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工作
2016-01-30 11:31:51
 

  人民网西宁1月30日电 (张莉萍 杨阳)如何衡量干部的基本能力,长期以来是个难题。什么是干部的基本能力?对基本能力水平如何测?如何测得准、测得实?怎么评价好?一直困扰着干部管理部门。中共青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作出加强基本能力建设,建立基本能力准入机制的决定,为解决这个问题指明了方向,带来了契机。

  2016年上半年,青海省将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面推行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工作。这是建立党政干部基本能力准入机制的有益尝试,将对夯实党政干部基本能力素质,提升执政水平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近日,青海省委“三基”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安排省直62个单位制定64个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评价标准、测评办法和训练大纲。

  截至发稿时,《青海省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标准(试行)》《青海省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试行)》《青海省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训练大纲(试行)》和文秘、档案、教育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4个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办法大纲已经印发执行;各省直单位已制定46个标准办法大纲,正在审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计划今年3月底前,所有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办法大纲将全部制定印发;5月底前全省党政干部都将参加基本能力训练、测评和任职,从而形成“先培训、后上岗,先测评、后任职”的基本能力准入机制。

  据了解,《青海省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办法(试行)》坚持基本能力测评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结果合格的将颁发合格证,作为党政干部上岗和任职的重要依据,准予上岗;测评优秀的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并在年度考核中提高考核结果等次;测评不合格的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后2次测评仍不合格的调整工作岗位,不接受岗位调整的,予以辞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基本能力测评的党政干部,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基本能力不合格。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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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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