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月28日电 在2016年初李小鹏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今年重点工作的部署,第一项就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新一轮的去产能应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更多地在法治化、市场化的理念指导下进行。
为此,就如何运用法治化手段推进去产能工作,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院长卫虎林提出如下建议:
运用法制化手段推进去产能工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去产能“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山西省的去产能预计将会更多地采取兼并、重组、整合方式实施。如何确保在企业的兼并、重组过程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合法处置资产、确保交易的合法公平、妥善处置职工的劳动关系等,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震动,减少法律隐患,就必须要有律师的介入和深度参与。 2009年前后几年,山西省相当一部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面临目前这种新的形势,这支队伍有能力完成全省去产能工作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从法治化手段推进去产能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议由省经信委牵头,相关厅局参加,制定出台我省去产能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计划,并进行年度分解。2、建议由省司法厅牵头,省律协组织省内在企业兼并重组领域有影响的资深专业律师、专家学者等,组织成立去产能法律顾问团,主要职责是应邀列席省市政府相关去产能会议,参与相关去产能政策的制定。 3、建立政府、企业、法律界的联动机制,及时就去产能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展开论证。4、建议政府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就去产能中可能涉及到的重大政策法律问题,向律师界征集意见和方案。
(政协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