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1月27日电(王玉兴、徐驰) 在河南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李洪连呼吁,要警惕近年出现的土地“去粮化”甚至“去农化”趋势,通过政策引导,确保粮食安全。
李洪连说,河南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但近年来,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种粮效益差,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下降。土地大规模流转后,出现“去粮化”甚至“去农化”现象,致使土地肥力下降、农田基本设施荒废、土壤耕层发生改变。这种现象将对粮食生产能力造成较大影响,应引起高度关注。
发表于2014年的《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当年河南农户流转土地的“非粮”比例已经高达40%,而土地经营大户的“非粮”比例更是达到60%。
原因:种粮不挣钱 粮食直补未补给真正种粮的人
“调研发现,‘去粮化’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种粮食相比之下收益太低。”李洪连说。
据调查,河南各地种植大户和农业合作社流转农民土地,成方连片百亩以上的流转费每亩平均需要800—1200元,一些地方每亩流转费达到1200—1500元。同期河南正常年份种粮收益在600—800元左右,最高不超过1000元,大多数种粮大户处于亏损状态。相比之下,种植蔬菜、中药材、果树和苗木等非粮植物效益较好,一般每亩在2000—6000元之间,有的甚至达到万元以上。
李洪连认为,一些基层政府没有重视“去粮化”和“去农化”现象也是原因之一。“我们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后热衷于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及服务业等产业,在支农项目安排上也多向这些产业倾斜,而对种植粮食作物则重视不够。”
种粮补贴政策执行得不够合理也是原因之一。“一些地方只要有地不管种什么补贴标准都一样,没有发挥‘鼓励种粮’的作用。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后,种粮补贴最终给了原耕地承包户,真正种粮的人往往拿不到补贴,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李洪连表示,国家目前对种粮补贴的力度也不够大,有时还不足以弥补因种粮造成的亏损。此外,河南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不能有效约束土地流转用途。
对策:严控耕地流向 补贴向种粮大户倾斜
“流转土地过度‘去粮化’和‘去农化’的后果非常严重。‘去农化’的土地耕作层土地肥力流失严重,恢复种粮代价巨大。必须高度重视,不能让这种现象蔓延。”李洪连说。
他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粮田,严格保护。除城市近郊外,确保流转的耕地多数用于粮食生产和农业生产。地方政府应对耕地流入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严格监管,控制耕地流向。
李洪连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办法,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支持和服务。让真正种粮食的人得到实实在在的补贴和支持。”
李洪连建议,应完善种粮补贴(包括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建立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政策、资金和项目要向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倾斜。要降低补贴设置的流转面积门槛,涉农低息或无息贷款、种植业保险、农业信息化建设等也要更多地考虑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
“长远来看,还要发展粮食精深加工,提高粮食附加值,增加种粮收益。”李洪连认为,要重点支持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整合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支持粮食收购、仓储和物流设施等建设,通过提高粮食质量整体水平增加种粮收益。
此外,李洪连认为应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加强土地流转的监管。根据国家关于土地流转的意见,尽快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在调整农业结构的同时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和主产区粮食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