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江苏规定法官不得当庭训斥律师】今天上午,江苏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法官和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通报。意见规定,规定法官在开庭时要耐心听取律师陈述,不得使用训斥、嘲讽等语气或语言,不得发表贬损律师言论。记者丁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