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江苏女教师监考中去世》的网文在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该文称,正在考试的初中生在目睹自己老师最后挣扎呻吟时,仍平静地做完题。而事发学校校长则表示,事实真相与上述传闻有出入,“事实是,学生第一时间发现了老师生病,并通知了隔壁班的老师”。(见1月18日《京华时报》)
老师英年早逝,令人扼腕痛惜。抛开悲情叙事不说,非要从中引申出诸多“大义”,理据上总要经得起推敲。
女教师猝死之所以一石激起千层浪,“槽点”无非有三:一是控诉当下学生冷血,即便师恩浩荡,一样见死不理;二是指责生命教育缺失,对于突发状况,个人层面拿不出什么得当的应急办法;三是佐证应试教育走火入魔,只见考试、不见师生,只见成绩、不见人性。这些情绪,掺杂上“口吐白沫”等场景,足以搅得人心沸腾。
可问题是,这样的指控,虽应者云集,却漏洞百出:一则,当时的监考不是想象中老师面对学生;相反,恰恰是学生背对着老师。在所有学生认真答卷的时候,老师猝死于身后,如何能引发考生“判断研究病情”的丰富内心戏?“家长”慷慨发文,固然大义灭亲地揭露了孩子的冷血,但这能推而广之,认为一屋子都是“狼心狗肺”?二则,当事老师是教音乐的,如果应试教育癫狂,则音体美等课程根本都“课时不保”。这种背景下,音乐老师跟考生之间,能有什么“过节”或“仇恨”?既然没有龃龉,学生“仇师”情绪因何而生?
事实与逻辑,推理与佐证,总不能丧失起码的理性。学生冷血不冷血、生命教育缺失不缺失,这些,都可以商榷,可以论辩,但总不能因为有了先入之见,就罗织半真半假的“事实”,来坐实内心的想象。这种把事实真相当做橡皮泥、把私人立场当做律令的做法,能讨论出怎样契合公平与正义的规律或真理?
中小学教育的事很多,减负也好、转型也罢,的确是迫在眉睫的事。不过,心平气和想办法,不等于非要制造“愤点”来施压。如果一位教师的非正常死亡,被“收拾打扮”、被“异化表演”,恍惚间竟成为推动教育改革的神秘力量——这究竟是法治或制度的悲哀,还是“借人命说话”的谋略之吊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