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师范大学发布公告,要求18人限期返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返校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该公告还称,此举措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而开展的“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据了解,不久前,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哈尔滨理工大学也分别发布了类似公告。据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三高校共公告涉“吃空饷”人员138名。
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此前分别公告涉“吃空饷”人员75名和45名。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公告措辞相对较为严厉,公告称,若逾期不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将对相关人员给予辞退(解聘)处理。”
中国青年报记者还发现,其中一些校方甚至对部分涉”吃空饷“人员的姓名并不确定,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公告名单中出现了“薛雅(亚)”、“王贵宏(红)”、“陈珺(君)”和“慕(募)香永”等模棱两可的名字。
据了解,2015年2月,黑龙江省下发了《黑龙江省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预防和治理“吃空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导致本单位“吃空饷”问题发生或处理不及时、不适当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主管部门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所属单位预防和治理“吃空饷”工作负相应责任。(杨海臻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吕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