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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返乡创业 巴中设立2000万元市级引导基金
2016-01-13 17:02:48
 

  人民网成都1月13日电 记者今日从四川巴中市了解到,为进一步鼓励农民工、企业家、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巴中将设立2000万元的市级返乡创业引导基金,并在市、县(区)安排了创业专项资金,对返乡创业融资提供担保。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补贴,对入驻创业园区的创业项目给予场租补贴。

  “十三五”期间,巴中市将加强统筹谋划,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激发在外人员返乡创业激情,催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动能。巴中市人社局局长李旭谈到,重点是抓好“八大任务”,落实“五类政策”,强化“六项服务”,力争每年回引创业3500人以上,创办各类经济实体650个以上,带动就业1.5万人以上。

  具体而言,巴中将完善并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研究出台返乡创业基金、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建立返乡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机制,确保返乡创业人员及时全面享受到各类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全面优化回引创业环境。深入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快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产业园区等众创平台建设,切实为在外人员返乡创业清障搭台,充分释放创业活力。

  在着力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上,还将进一步完善创业项目库和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加强创业项目征集和信息发布,强化创业培训、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式”的创业服务,助推返乡人员顺利实现创业梦想。

  针对农民工、巴中籍企业家、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李旭谈到,巴中市印发的《巴中市支持农民工和巴中籍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方案》,重点确定了五类扶持返乡创业政策。

  “全面放宽准入条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允许返乡创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允许农民专合组织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知识产权作价出资,不受比例限制。”李旭介绍,同时提供降费减税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贷款融资支持方面,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贷款期满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对于返乡创业人员创办创业孵化园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有哪些具体要求?李旭接受采访时表示,对返乡创业创办创业孵化园,经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园的,给予业主20万元的创业园区建设补贴。对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办实体或孵化创业项目的,为其提供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第一年租金的100%、第二年租金的80%、第三年租金的50%;对在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以外创办实体需租赁经营场地的,按上一个经营年度租金的40%给予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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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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