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月11日电 (韩振)“非诚勿扰”到底是谁的?这几日,上述四字的归属问题引起媒体广泛讨论,随着9日 《非诚勿扰》节目的如期播出,在去年年底已经生效的判决再起波澜,当事双方的关系也变得更加剑拔弩张。金阿欢是谁?他的婚介所是什么样子?这场官司缘何而起?带着这些疑问,近日,人民网记者前往金阿欢位于温州的老家进行探访。
以弱胜强 温州小伙告赢江苏台
事情要从6年前说起,2009年初温州80零后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并于次年9月通过。该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随后,金阿欢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一家婚姻介绍所。
同年1月,江苏卫视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2013年,金阿欢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法庭。上个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这一栏目名称。
法院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从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来看,其均是提供征婚、相亲、交友的服务,与金阿欢 “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服务项目“交友、婚姻介绍”相同,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记者探访非诚勿扰婚介所:与房产中介合开
在公开报道中,金阿欢似乎很少出现在媒体报道中,1月6日,温州都市报记者曾电话采访了金阿欢,他表示,自己经营一家婚庆公司,因为江苏电视台的节目涉嫌侵权,他便开始维权。对于审判结果金阿欢也表示欣慰,“这是应有的结果,我与江苏卫视相比,双方实力悬殊,法院二审判决我们胜诉,让我相信法律还是公正的。”
除此之外,金阿欢很少出现在媒体采访中。1月7日,记者根据判决书上提供的地址,前往温州,希望能够采访到他。根据工商注册显示,金阿欢开设的非诚勿扰婚介所位于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西路276号。
在上述位置,记者找到了这家店,门前挂着鲜明的非诚勿扰广告牌。店内有15平方左右,摆放着两张办公桌,一侧墙上悬挂着一张巨幅鑫达房介的广告牌。一位自称姓胡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从事房产中介工作,鑫达房介正是自己的公司,与金阿欢是从今年下半年才一起合作,这家店目前只有他一人经营,金阿欢很少到店里来。
随后,记者拨通了金阿欢的电话,他表示,自己在温州有多家非诚勿扰连锁门店,但至于有多少家,自己并未统计过。针对网上传言,其曾提出亿元索赔问题,金阿欢表示,并无此事。随后,金阿欢以正在开车为由挂断了电话。
知情人士:这家店没有一单婚介业务
就在记者准备离开时,上述鑫达房介的胡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他告诉记者,虽然与金阿欢合作开店已经有四个月,但是金阿欢很少到店里,店里虽然挂着非诚勿扰的招牌,但是目前从来没有一单婚介业务,也没有人来这里登记过。
胡先生介绍,当初挂非诚勿扰招牌时,金阿欢告诉他,牌子是由江苏电视台授权的,而到现在,他才知道前几日判决的事情。“我觉得,金阿欢就是利用我,让大家感觉他的婚介业务还在做,以此来赢得官司,他这是在骗人。”胡先生还表示,金阿欢目前就是有一家门店,并不像其本人所说的有很多连锁店。
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肖才元,他表示,在庭审过程中,他们之前已经向法院提供了婚介所业务发票,以及之前在公共场合所做的广告等证据,江苏电视台方面也没提出异议。肖才元同时表示,针对此事,网上有很多传言,他希望公众不要过多纠结细枝末节,而应将注意力放到终审判决的执行上来。
肖元才表示,去年12月底,江苏电视台已经收到了判决通知书,按照法律规定,江苏电视台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他希望江苏电视台能够严格遵守法律。肖才元还表示,如果发现仍存在侵权行为,他们也将拿起法律武器继续维护自身权益。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已获立案审查
作为此事件的另外一方,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在此前的一份声明中表示,《非诚勿扰》是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旗下卫视频道每周六黄金档播出的一档品牌电视综艺节目,旨在向广大观众展示新时代人群的婚姻观、择偶观、家庭观、人生观及其丰富多彩的生活情趣,弘扬主流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在海内外有广泛良好的影响和美誉度,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中国文化走向国际的一张名片。
此外,该声明还表示,《非诚勿扰》节目开播之初即获得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在电视节目上使用“非诚勿扰”商标,并向其支付了许可费。针对金阿欢起诉一事,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在尊重法律、保持理性的前提下,已于近日通过司法途径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并获其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