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今日下午,记者从宁夏银川市贺兰县301公交车着火事故善后处理组了解到,银川“1·05”纵火致17名乘客死亡案补偿方式已确定:决定由银川市公交公司给予每位遇难者一次性补偿75万元,包含了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